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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来源:中国达州 发布时间: 2016-02-17 14:50:34 字体: [ ]

                                                              达市府发[2016]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达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年)》已经市三届人民政府第9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达州市人民政府 
                                                                                                                                                                       
 201625


                                                        达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年)

  社会信用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治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大力推进达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我市整体竞争力,特制订本规划。规划期为2016—2020年。

  一、形势要求

  (一)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和通行证。现代市场经济是建立在法制基础上的信用经济。作为市场经济体制中重要的制度安排,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具有必要性和重要性。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1411月出台了《四川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今后几年,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面临全面深化改革、深入推进依法治市的新形势新机遇,有利于我市进一步建设完善社会信用体系。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随着我国经济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银行信用、商业信用、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等活动日益活跃,迫切需要通过社会信用机制作用的发挥来维系市场各经济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使经济运转顺畅。

  (三)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需要。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可以降低市场交易成本,促进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促进市场机制发挥资源配置作用;通过打击失信行为,维护正常社会经济秩序,推进政府更好地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保证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可以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四)达州经济转型升级的需要。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能通过信用交易有效扩大内需、启动消费市场,拉动经济增长、增加就业,提高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例,使我市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五)增强达州经济吸引力和竞争力的需要。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可以构筑达州资金洼地,提高资金吸附能力,有助于达州经济与国内发达地区、世界经济进一步接轨,增强达州企业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的竞争力。

  (六)提高社会治理能力的需要。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能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改进社会治理方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增强社会发展活力。

  二、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部署,积极推进诚信达州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初步成效。

  (一)工作协调机制初步建立。市政府成立了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县(市、区)也建立了相应的推进机构和工作机制。出台了《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达州市小微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工作方案》,着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二)信用建设进展顺利。重点行业(领域)信用建设稳步推进,特别是金融、住建推动诚信管理和宣传教育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行业自律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大力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探索。在全市开展了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建立了达州市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在达川区开展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截至201512月末,为全市17828户企业建立了信用档案,全市7个县(市、区)共评定出信用农户81852户、信用村518个、信用乡(镇)29个,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诚信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有序推进。积极参与全国统一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截至2015年底,收录了全市6982户企业及其它经济组织、545万个自然人的基本信息和信贷信息,实现了市内所有银行业金融机构全覆盖、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部分覆盖,金融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初步形成。

  (四)信用服务市场加快形成。初步形成了信用征集、信用调查、信用评级、信用担保等多种业态并存的发展格局。截至2015年底,融资担保机构发展至30家,在人民银行达州市中心支行备案的信用评级机构有4家,在信贷审批、债券融资、招投标等领域得到常态化应用。

  总体来看,当前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正在全面有序推进,但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和统一共享平台尚未形成,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尚不健全,公共信用信息的记录、征集和共享水平不高;二是大部分领域、行业的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尚未起步,整体推进不平衡,信用中介服务的成熟度和市场化程度偏低;三是信用服务市场尚不发达,信用信息主体权益保护机制不健全;四是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管理水平不高,履约践诺、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尚未形成,经济主体信用意识亟待加强;政务诚信度、司法公信度离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差距等。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四川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和达州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以健全信用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为基础,以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为主要内容,以推进诚信文化建设、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为重点,以推进行业信用建设、区域信用建设和信用服务市场发展为支撑,以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改善经济社会运行环境为目的,在全市广泛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全面推进信用达州建设。

  (二)基本原则

  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立足实际,着眼全局,在统筹规划、总体设计的基础上,分阶段、分部门、分地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努力在信用制度建设、信用系统共建共享、奖惩联动、信用产品应用等重点环节率先取得突破。

  政府推动,社会共建。充分发挥政府在制定发展规划、健全法规和标准、培育信用服务市场等方面的组织引导和推动作用。注重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和调动企业、行业组织、中介机构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共同推进,形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合力。

  以用促建,示范带动。以建立长效机制为目的,以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的需求为牵引,通过政府监管和市场信用需求的结合,在公共资源交易、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及条件成熟地区开展示范带动,创造新的信用需求,培育规范信用服务市场。

  整合资源,多赢共享。打破条块分割,推进行业和部门建设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推进部门间信息交换、共享和联动,提升监管服务效能,实现联合惩戒,形成多赢共享可持续发展模式。

  确保安全,有序开放。加强信用信息系统安全保护,重视容灾备份,确保信用信息安全。在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依法依规开放政府、企业、非企业组织和个人的信用信息,规范有序发展信用服务市场,维护信息主体权益。

  四、工作目标

  (一)全面推进阶段(2016—2017年)。到2017年末,基本建成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框架与运行机制,成为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先行区。信用制度及标准规范体系基本建立;覆盖全市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基本建立,行业信用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重点行业信用信息系统有序运行,常态化、规范化的信用记录归集、服务及共享机制基本形成;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在主要领域有效发挥作用;信用服务市场成为我市新兴现代服务产业;信用服务产品广泛运用;诚信宣传教育、诚信文化活动、社会诚信实践广泛开展,社会信用环境初步优化,社会诚信意识普遍增强。

  (二)发展完善阶段(2018—2020年)。到2020年末,建成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治理体系目标要求,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成为四川省乃至全国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市;地方社会信用基础性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健全完善,覆盖全市的信用信息系统功能齐备、运行良好;信用监管体制基本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全面发挥作用;信用服务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成为我市现代服务业的重要产业;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全社会诚信意识普遍增强,诚信文化普及繁荣。

  专栏1:达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主要指标(520项指标)

  



指标

2016
(奋斗目标)

2017
(奋斗目标)

2018
(奋斗目标)

2019
(奋斗目标)

2020
(奋斗目标)

指标
属性

1—信用基础设施

1

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覆盖率

60%

75%

80%

90%

100%

约束性

2

与市级数据交换平台互联互通的市直部门信用信息系统比例

70%

80%

90%

95%

100%

约束性

2—行政管理

1

应用信用信息和信用报告的市级政府部门覆盖率

40%

50%

70%

90%

100%

约束性

2

市直部门应用信用信息实施联动监管的比率

40%

50%

60%

70%

80%

约束性

3

行业信用评估开展率

40%

50%

70%

90%

100%

指导性

3—重点领域

1

金融企业信用档案覆盖率

80%

90%

100%

 

 

指导性

2

工程建设市场相关企业信用档案覆盖率

80%

85%

90%

95%

100%

约束性

其中:执业注册人员信用档案覆盖率

90%

100%

 

 

 

约束性

3

国家重点监管产品生产流通企业信用档案覆盖率

55%

61%

68%

75%

81%

约束性

企业产品监督抽查不合格发现率

8.7%

7.96%

7.35%

6.67%

5.99%

约束性

4

房地产企业信用档案覆盖率

55%

65%

70%

75%

80%

约束性

5

重点排污企业信用档案覆盖率

51%

56%

60%

65%

71%

约束性

6

旅游企业信用档案覆盖率

50%

60%

70%

75%

80%

约束性

其中:导游的信用档案覆盖率

50%

60%

70%

75%

80%

约束性

7

社会组织信用档案覆盖率

50%

65%

80%

90%

100%

约束性

8

公证处信用档案覆盖率

70%

80%

85%

90%

100%

约束性

公证员信用档案覆盖率

70%

80%

85%

90%

100%

约束性

4—信用服务市场

1

信用服务营业收入额(万元)

400

500

700

900

1000

指导性

2

信用服务企业信用档案覆盖率

70%

80%

90%

100%

 

约束性

3

信用服务从业人员信用档案覆盖率

70%

80%

90%

100%

 

约束性

5—信用环境

1

合同履约率

50%

65%

70%

80%

85%

约束性

2

金融账户实名制比率

90%

100%

 

 

 

约束性

3

企业社会信用代码覆盖率

80%

90%

100%

 

 

约束性

4

公众对全市信用环境的好评率

50%

60%

70%

80%

90%

指导性


五、重点工作


  (一)政务诚信建设


  政务诚信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各类政务行为主体诚信水平对其它社会主体诚信建设发挥着重要的表率和导向作用。

  加快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设。依照法定职责和程序履行行政行为,将依法行政贯穿于决策、执行、监督、服务的全过程,健全和完善政府决策程序,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社会监督和约束,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竞争环境。建立健全政务和行政承诺考核制度,把政务履约和守诺服务纳入绩效考评指标体系,逐步完善政务诚信约束和问责机制;认真履行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发挥人大、政协对政府守信践诺的监督作用,完善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

  发挥政府诚信建设示范作用。各级人民政府带头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在行政许可、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科研管理、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申请政府资金支持等领域,广泛使用信用承诺、信用审查和信用报告,建立政务活动相关当事人信用记录审阅和审核制度。建立公务员信用档案,加强公务员诚信管理和教育,将公务员诚信记录作为干部考核、任用、评优的重要依据。

  大力推行政务信息公开。严格执行国务院《政府公开信息条例》,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建设,让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塑造政府公开、透明的诚信形象。

  专栏2:政务诚信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1

政府应用信用信息和产品示范工程

在涉及市场监管及公共服务领域,各市直部门率先应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联动机制。

2

公务员信用档案建设工程

建立公务员信用档案,客观公正记录公务员的信用、奖惩等信息,作为公务员考核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商务诚信建设

  提高商务诚信水平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加快商务诚信建设,是扩大内需、促进消费、增强经济发展新动力的有效举措,是维护商务关系、降低商务运行成本、规范商务秩序的基础保障。

  工业生产领域。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信用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承诺和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及失信行为惩戒。健全安全生产准入和退出信用审核机制,促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产品安全、质量信用档案,完善执法检查记录,强化失信违法记录。建立和落实质量风险管理、供应商审计、问题产品召回等质量管理制度,完善重点产品安全追溯体系。健全质量信用信息收集与发布制度,建立质量信用信息系统,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生产经营者的质量信用记录,建立质量失信黑名单披露、市场禁入和退出制度;建立产品质量异地查处和产品质量信用信息异地共享制度,联合打击违法经营、制假售假等失信行为,营造诚信生产环境。

  农业生产领域。加快农业信息化建设,完善、整合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信息,加强数据对接,加快构建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把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监管情况作为信用信息的重点内容,实行信用信息动态管理;强化企业和行业的诚信责任,督促生产经营主体落实诚信责任,强化自律意识;实行质量安全承诺制度,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提高自我约束能力,建立内部职工诚信考核与评价制度;坚决打击失信行为,积极树立诚信风尚;积极开展非营利性信用等级评价;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用信息披露机制、守信激励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强化信用监督,推进社会共治,努力营造诚信守法的良好氛围。

  工商领域。完善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制度,建立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市场主体登记、备案、监管等信息;督促市场主体按规定报送、公示年度报告和获得资质资格的许可信息。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完善信用约束机制,强化黑名单管理应用,完善失信惩戒机制。鼓励企业建立客户档案,建立科学的企业信用管理流程。强化企业在发债、借款、担保等债权债务信用交易及生产经营活动中诚信履约。鼓励企业建立内部职工诚信考核与评价制度。加强供水、供电、供热、燃气、电信、铁路、航空等关系人民群众日常生活行业企业的自身信用建设。

  流通领域。推进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及居民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流通服务领域信用记录,推动零售商与供应商建立信用合作模式,逐步建立商品流通追溯体系。支持商贸服务企业信用融资,规范预付消费行为,依法打击合同欺诈和恶意违约拖欠行为。推进对外经济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外经外贸企业信用信息记录,逐步建立跨部门的信用信息系统,完善信用分类管理制度。加强检验检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金融领域。加强金融信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制订和实施有关信用信息采集、公开、使用的管理办法和统一标准,推动金融领域信用信息共享。加快证券业、保险业及外汇管理的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推动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行等机构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加大对金融领域违法失信行为打击力度。借助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进信用信息应用。创新金融信用产品及服务,建立金融消费者权益投诉制度,搭建金融监管部门与行业间信息交流平台,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金融监管机构与地方政府合作,实现信息共享;积极推动小微企业信用系统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小微和三农信贷支持力度;加强金融从业人员诚信建设;依托市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和严重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

  税务领域。进一步完善税务信息管理系统,加快与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对接;健全完善企业、个人纳税信息记录,建立跨部门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开展纳税人基础信息交换、比对和应用工作,进一步完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和发布制度,实施信用分类管理,发挥信用评定差异对纳税人的奖惩功能。建立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推进纳税信用与其它社会信用联动管理,提升纳税人税法遵从度。

  工程建设领域。制订工程建设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信用标准,建立健全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制度、工程建设市场准入退出制度、失信责任追溯制度等。依托四川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平台,探索建立全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对工程建设系统单位及从业人员信用信息进行记录和整合,加强与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加大惩戒力度,建立健全工程建设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机制,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结果与资质审批、执业资格注册等审批审核事项的关联管理机制。在重点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推行企业信用报告制度,将第三方信用评价结果作为投标人资质审查、资格预审、评标、定标和合同签订的重要依据。

  政府采购领域。加强政府采购信用管理,强化联动惩戒,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订针对供应商、评审专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及相关从业人员的信用记录标准。依法建立政府采购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对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在一定期限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完善政府采购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充分利用工商、税务、金融、检察、安全监管等其它部门提供的信用信息,加强对政府采购当事人和相关人员的信用管理。

  交通运输领域。积极推动交通运输行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与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对企业进行跨地区、跨行业公开联动管理。拓展交通运输领域信用信息产品应用范围,建立诚信分类考核评价体系,建立适应交通运输行业特点的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鼓励和支持各单位在采购交通运输服务、招标投标、项目管理、人员聘用等方面优先选择信用考核等级高的交通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

  电子商务领域。建立健全电子商务企业客户信用管理和交易信用评估制度;推行电子商务主体身份标识制度,完善网店实名制;加强网店产品质量检查,严厉查处电子商务领域违法失信行为;打击内外勾结、伪造流量和商业信誉的行为,对失信主体建立行业限期禁入制度;开展电子商务网站可信认证服务工作;促进电子商务信用信息与社会其它领域相关信息的交换和共享,推动电子商务与线下交易信用评价;完善电子商务信用服务保障制度,推动信用调查、信用评估、信用担保、信用保险、信用支付、商账管理等第三方信用服务和产品在电子商务中的推广应用。

  统计领域。建立健全企业统计诚信评价制度和统计从业人员诚信档案。加强执法检查,严厉查处统计领域的弄虚作假行为,建立失信行为通报和公开曝光制度。加大对统计失信企业的联合惩戒力度。将统计失信企业名单档案及其违法违规信息纳入金融、工商等行业和部门信用信息系统,强化对统计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和制约。

  中介服务领域。建立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实行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用记录披露制度,开展中介服务业信用评价,将有关信用记录和信用评价结果作为市场行政执法部门实施监管的重要依据。

  广告领域。加强对广告领域市场经营主体及从业人员信息的记录、更新和整合,建立信用档案和违法违规单位信用披露制度。建立广告业经营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制度。规范广告市场从业人员资质认定、职业培训和管理、评级评优等活动,强化广告制作、传播等环节各参与者连带责任,加大对违法失信行为惩处力度。

  专栏3:商务诚信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1

重点领域企业诚信示范建设项目

        以工程建设、金融、税收、房地产、电子商务和商贸物流为重点,建立完善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和信用评价指标体系,推广使用企业信用报告。

2

国家监管重点产品生产流通企业诚信示范建设项目

        以食品、药品、食用农产品、妇女儿童用品、农资、建材、特种设备等国家监管重点产品为重点,建立完善生产流通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信用信息数据库和信息追溯平台,推广使用企业信用报告。建立企业组织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重要岗位工作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的信用档案,推广使用个人职业信用报告,引导其尽职履责和规范执业。

3

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程

        完善小微企业信用信息跨部门采集标准和采集方式,加强对小微企业信用信息的记录和整合,建立健全小微企业信用档案;完善小微企业信用查询、共享服务网络及区域性小微企业信用记录;推进信用信息和信用评价结果的深度应用,引导各类信用服务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征信、信用评级等信用服务。

4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程

        完善农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休闲农业和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等农村社会成员信用信息跨部门采集标准和方式,依法依规记录和整合农村社会成员的信用信息;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活动,推进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等农业产业化组织信用建设;重点围绕金融服务、公共服务、社会安全、食品安全等领域,加强信用评级结果的应用,制订相应优惠政策并抓好落实;建立健全农民信用联保制度,推进和发展农业保险,完善农村信用担保体系。



  (三)社会诚信建设

  社会诚信能够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和谐稳定和长治久安,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

  医疗卫生领域。建立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管理、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医疗机构法人约谈、通报公示等制度,健全服务价格公示制度;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及从业人员的信用档案;建立信用评价标准;加大对医疗卫生领域违法失信行为监管处罚力度。

  教育科研领域。建立教师和科研人员守信公开承诺制度;建立完善科学有效的师德和教风评价考核机制以及教学科研人员、学生诚信评价制度。探索建立诚信评级制度,将诚信评价与岗位聘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职务晋升、科研项目立项、评先表彰等挂钩,加大对学术不端、论文抄袭等失信行为的处罚力度。

  社会保障领域。加快社会保障诚信制度建设,打击各类诈捐、骗捐等失信行为。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保障性住房等民生政策实施中的申请、审核、退出等各环节的诚信制度,将失信和违规的个人纳入信用黑名单。建立健全社会保险诚信管理制度,加强社会保险经办管理和劳动保障监督执法,规范参保缴费行为。建立健全参保公示制度和信用等级评价办法,加大对社会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参保人员的违规、欺诈、骗保等行为的惩戒力度。

  劳动用工领域。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和企业薪酬调查制度,加强对劳动合同履行和仲裁的管理,推动企业积极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健全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办法;建立完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公示制度和黑名单制度;加强劳动保障监督执法,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人力资源市场诚信建设,规范职业中介行为,打击各种黑中介、黑用工等违法失信行为。

  环境保护和能源节约领域。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信息化建设,完善环境影响评价责任追究机制,强化对环评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评估专家的信用管理;健全完善企业环境行为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相关部门联动和信息共享;推进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强化激励约束措施,建立环境保护黑名单制度;研究开展节能服务公司信用评价工作,向全社会定期发布信用评级结果。

  文化旅游领域。建立健全文化企业主体、从业人员以及文化产品的信用信息数据库,开展企业行为信用评价并实施分类监管;建立完善旅行社、旅游景区、宾馆饭店等涉旅企业的信用等级评估制度,推进相关信用信息记录和信用评级结果的应用。

  知识产权领域。建立完善知识产权信息系统,将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纳入失信记录,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诚信档案,探索建立各类知识产权服务标准化体系和诚信评价制度;强化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联合惩戒,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社会组织诚信建设。建立完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信息化系统,将社会组织信用建设纳入信息管理平台;健全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制度,引导社会组织提升运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规范社会组织信息公开行为;把诚信建设内容纳入各类社会组织章程,强化社会组织诚信自律,提高社会组织公信力;制订社会组织信用评估指标体系,实施分类管理;加强对社会组织违法违规事项执法查处力度,强化社会组织失信惩戒机制。

  自然人信用建设。完善自然人信用信息记录,实现自然人信用记录全覆盖。加强重点人群职业信用建设,推广使用职业信用报告,引导职业道德建设与行为规范。

  专栏4:社会诚信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1

社会组织诚信建设示范工程

        全面建立社会组织守信公开承诺制度,建立完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信息化系统,制定社会组织分类评估指标体系,强化社会组织失信惩戒机制。

2

重点职业人群诚信建设工程

        以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教育科研领域为重点,建立完善包括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重要岗位工作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的重点职业人群个人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信用档案,推广使用个人职业信用报告,引导其尽职履责和规范执业。



  (四)司法公信建设

  司法公信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树立司法权威的前提,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

  法院公信建设。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提升司法审判信息化水平,推进强制执行案件信息公开,提高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率。加大对诉讼失信与规避执行的打击力度,建设执行联动长效机制,提高司法公信力。

  检察公信建设。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创新检务公开手段和途径,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加强案件管理,强化内外部监督,建立健全专项检查、同步监督、责任追究机制。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建立健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和应用的社会联动机制。

  公共安全领域公信建设。全面推行阳光执法,依法依规及时公开执法办案制度规范、程序时限和进展情况等信息;完善人口信息资源数据库建设;将公民交通安全违法情况纳入个人信用档案;将社会单位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安全事故情况、重大安全隐患整治情况和消防安全评估结果等信息纳入信用档案,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司法行政系统公信建设。进一步提高监狱、戒毒场所、社区矫正机构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大力推进司法行政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和创新信息管理和披露手段,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司法执法和从业人员诚信建设。建立公安、司法行政等工作人员信用档案,依法依规将徇私枉法以及不作为等不良记录纳入信用档案,并作为考核评价和奖惩依据;推进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人员、司法鉴定人员等诚信规范执业;建立司法从业人员诚信承诺制度。

  专栏5:司法公信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1

司法公开工程

        依照司法公开原则,实行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狱务公开,依法依规及时公开执法办案制度规范、程序时限和进展情况等信息,健全内部透明监督制约机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2

司法行政系统公信建设

        建立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考试、司法鉴定等组织机构的信息管理系统,创新披露方式。

3

司法执法人员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建设工程

        建立公安、司法行政等工作人员信用档案并作为考核评价和奖惩依据;建立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等司法从业人员的信用档案,推进诚信规范执业。



  六、重要基础支撑建设

  (一)基础设施建设

  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性工程。加快推进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完善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和应用,是形成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的基础和前提。

  建立完善信用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加快制订信用服务规范性文件,使信用信息采集、更新、交换、共享、公开、信用信息及信用产品的应用、信用信息安全和主体权益保护等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贯彻落实国家统一的信用信息采集和分类管理标准、信用指标目录和建设规范,加快推进涵盖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确保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和互联互通;加快建立信用服务规范标准体系,制定信用服务合同格式规范、信用机构服务质量规范、信用产品使用规范、信用服务争议处理程序等标准,提高信用服务行业专业化和标准化水平。

  建立完善行业信用信息记录及数据库。组织制订行业信用信息目录和标准,确定信用信息归集的内容和范围,明确目录数据格式、采集周期及方式,与全省信用信息目录在技术标准上紧密衔接。建设行业信用信息数据库。按照省信用信息统一的数据标准,依托现有业务系统,使用规范的业务编码检索标识,整合行业内的信用信息资源,建设行业信用信息数据库(鼓励基于市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并与市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互联互通。

  加快推进行业间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加强行业信用信息组织和发布,推进行业间信用信息基于市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共享和交换。工商、税务、工程建设、食品药品监管、安全生产、产品质量、价格、进出口、合同履约、环境保护、医疗卫生、知识产权、流通服务、电子商务、交通运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科研等领域主管部门,要以管理服务需求为导向,在保护隐私、责任明确、数据及时准确的前提下,按照风险分散的原则,建立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机制,依法推进各信用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和政务信用信息的交换共享。

  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建设。继续完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提升数据质量,完善系统功能,加强系统安全运行管理,进一步扩大信用报告的覆盖范围,提升系统对外服务水平;推动银行、证券、保险、外汇等金融管理(行业管理)部门之间信用信息系统的链接,实现金融监管部门信用信息的交换与共享;依法推进金融业信用信息与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信息共享。

  专栏6:社会信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1

各行业和部门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工程

        按照统一的标准规范,统筹利用现有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等信用信息系统基础设施,加快建设信用信息系统,强化本行业社会成员信用信息的记录和整合,完善行业信用信息数据库;以管理服务需求为导向,依法依规建立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机制。

2

全市统一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

        实现对社会信用主体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共享和交换,为信用信息的应用提供服务平台和载体。

2.1

达州金融网

        实现统一对外发布公共信用信息,实现银企融资对接,接受外部查询、失信行为曝光及异议受理等。

2.2

市级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按照标准规范,归集、整合市级各行业和部门记录的社会成员信用信息,通过电子认证技术和数字证书等建设全市社会法人信用公共数据库和个人信用数据库,实现市级各行业、部门之间信用信息的互通共享,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实现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的关联查询、统计分析等应用服务功能。



  (二)完善以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为核心的社会信用体系运行机制建设

  建立健全信用奖惩联动机制。加强对守信主体的奖励和激励,建立宣传和政策支持机制;行政机关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公用事业单位在行政管理事项中对行政相对人实施信用报告、信用承诺和信用审查等信用管理制度;强化信用信息服务和产品的应用,建立信用信息披露制度,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披露力度;从市场、社会、行政监管、行业、司法等多个层面,建立多部门、跨地区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建立失信行为有奖举报制度,落实对举报人的奖励;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诚信缺失问题专项治理。

  培育规范信用服务市场。合理布局信用服务产业,逐步建立公共信用服务机构和社会信用服务机构互为补充、信用信息基础服务和增值服务相辅相成的多层次、全方位的信用服务组织体系;大力扶持发展信用服务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机构,按照规定享受国家和地方关于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优惠政策;引进国内外知名信用服务机构在我市落户,开展合资合作;积极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条件发展新业态信用服务机构;加强信用服务机构自身信用建设和行业自律。

  保护信用信息主体权益。健全信用信息主体权益保护机制。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等手段,保护信用信息主体权益,对贩卖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建立自我纠错、主动自新的社会鼓励与关爱机制。对于信用记录出现瑕疵的企业和个人,允许在法律制度框架范围内对已悔过改正旧有轻微失信行为的社会成员予以适当保护,形成守信正向激励机制;建立信用信息侵权责任追究机制。制订信用信息异议处理、投诉办理、诉讼管理制度及操作细则。对信用服务机构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侵犯个人隐私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厉处罚。通过各类媒体披露各种侵害信息主体权益的行为,强化社会监督作用。健全信用信息安全管理体制。

  加快信用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把高层次信用专业人才培养工作纳入各类中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建立健全信用管理职业培训与专业考评制度,做好信用服务从业人员职业技能考核和评价工作;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高校设置信用管理专业或开设相关课程;引导各类社会培训机构积极开展信用管理知识培训,引导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开设信用管理培训班;深入开展理论性和实践性研究,围绕信用理论、信用管理、信用技术、信用标准、信用政策等内容开展交流活动;建立完善信用专家和人才信息库。

  专栏7:社会信用体系运行机制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1

规制建设工程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规范性文件,为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运行提供制度保障。

  1.地方信用建设的规章制度。制定信用信息征集、查询、应用、互联互通及信用信息安全和信用主体合法权益的保护、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等制度和实施细则,建立异议处理、投诉办理和侵权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有法可依。

  2.行业信用建设规章制度。各部门根据本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需要,制定行业信用建设的规章制度,明确信用信息记录主体的责任,保证信用信息的客观、真实、准确和及时更新,完善信用信息共享公开制度,推动信用信息资源的有序开发利用。

  3.信用服务市场信用管理制度。制定信用服务机构和行业协会信用管理办法等规范文件,推动信用服务机构创新研发适应市场需求的信用服务和信用产品,规范信用服务活动,提升信用服务行业公信力。

  4.信用标准规范建设。贯彻国家征信和信用信息管理等标准,制定信用评级标准及信用评级报告格式文本和信用信息审查、公共信用服务等规范和标准。

2

联合奖惩机制示范工程

       依托全市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立跨部门、跨领域、跨区域的联动奖惩机制,制定信用基准性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建立完善信用档案管理和披露制度,形成行政、市场、社会等共同作用的联合奖惩机制。

3

信用信息应用示范工程

       推动市直部门和试点地区在涉及市场监管及公共服务领域的行政管理事项中,深度应用信用信息,率先使用相关市场主体的信用记录和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鼓励法人、个人等社会主体在市场交易、就业(雇佣)、公共业务办理等领域依法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报告,推动生产、商贸流通和社会领域的信用产品的广泛应用。

4

信用服务产业培育示范工程

       坚持市场导向,培育发展一批公信力强、市场认同度高、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本地信用服务机构。开展多样化信用服务业务,健全信用服务产业链。

5

信用人才培养工程

        建立信用人才教育和培训体系,为信用发展提供人才储备和智力支撑。

  1.支持四川文理学院、达州职业技术学院等高等院校开设相关课程或设置信用管理专业,加快培养和储备信用人才。

  2.加强对信用管理人员、信用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

  3.积极引进信用经营管理高级人才,把我市打造成为信用人才的聚集地。

  4.加强对信用管理从业人员的职业培训和考评,推行信用管理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6

信用合作项目

       推动达州与外界开展信用合作。


 

  (三)诚信文化建设

  诚信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是引领社会成员诚信自律、提升社会成员道德素养的重要途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


  普及诚信教育。大力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价值理念和道德规范,建立诚信分析评议制度;编制《企业信用守则》、《个人信用守则》等资料,举办学习会、研讨会和知识竞赛等,开展信用教育进机关、企业、社区、村镇、家庭活动;在各类教育和培训中充实诚信教育内容,将诚信内容纳入中小学、大学的课程和职业技能培训。


  加强诚信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树立社会诚信典范;有重点、有步骤地组织开展信用知识巡回宣讲老区行诚信兴商宣传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14”信用记录关爱日、金融守信企业红名单守合同重信用依法诚信纳税等诚信主题和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专栏8:诚信文化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1

开展诚信主题实践活动

        积极开展诚信主题实践活动,分阶段、有重点地开展集中宣传教育和道德实践活动,把诚信建设纳入到文明创建活动中,贯穿于政风、行风评议中,落实到诚信单位、诚信社区、诚信家庭等创建载体上,调动社会公众参与的积极性,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

2

诚信教育培训示范工程

        制定诚信教育培训实施方案,深入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将诚实守信建设贯穿于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以公务员、司法执法人员、金融机构负责人、企事业单位管理者等为重点,广泛深入开展诚信教育。在各教育阶段教学和职业技能培训中增加诚信教育内容,着力提高青少年的诚信意识。

3

企业诚信文化建设示范工程

        开展以信守承诺为核心的企业诚信文化建设,推动企业树立诚信第一的理念,把诚信立企作为经营守则,增强企业维护自身信用的自觉性。鼓励企业通过建立诚信联盟、签署诚信共同宣言等形式建立守信公开承诺制度,从守法经营、合同履约、产品服务质量、安全生产到劳动保障、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方面,逐步扩大守信公开承诺范围。

  1.推动企业建立生产经营信用档案,建立健全激励诚信行为的制度规范。

  2.倡导企业设立专门信用管理机构和岗位,配备专职信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以客户资信管理、债权保障、应收账款管理和追收为主要内容的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增强防范与控制信用风险的能力。


 

  (四)示范工程建设

  选择我市若干基础条件较好、代表性强、积极性高并有望实现突破的地区和行业开展试点。

  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信用信息应用示范工程。选择重要、特色优势行业或诚信缺失较为突出、社会反响强烈、条件较成熟的行业,分阶段推进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的应用。开展行业信用示范试点建设,切实把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的应用嵌入到日常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流程中。到2020年,实现以食品、药品、农产品、建材等国家监管重点产品的生产流通和金融、税收、政府采购、工程建设、房地产、环境保护、社会保障、文化旅游、电子商务、商贸物流、教育科研、医疗卫生等重点行业领域信用信息的整合应用。

  创建信用建设示范城市。积极探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管理的模式,支持条件成熟的大竹县、通川区试点先行,率先在信用信息整合共享、奖惩联动机制建立及信用产品的应用等方面取得突破,努力形成以政府部门带头示范,以行业、城市为先行先试区和引领发展区,带动各县(市、区)发展的格局,整体推进达州信用体系建设。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信用管理机构。健全达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调整充实成员单位,完善达州市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体系。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明确专门的信用管理职能机构,配备信用管理和技术支撑人员,建立专人负责制。规范市、县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审核等管理工作,加强业务配合和绩效考核。

  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各县(市、区)、各部门都要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工作职责,制订规章制度,构建工作网络,强化责任落实。各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落实各项重点工作任务,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加大政策支持

  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积极争取国家、省有关部门支持,将我市纳入国家、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范围,在推进实现更广泛的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区域信用合作等方面先行先试。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各级政府要大力支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定推广使用信用产品和服务的政策措施,并带头使用信用产品和服务,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对信用服务机构在数据库建设、服务收费等方面给予支持。鼓励各地区、各部门结合规划部署和自身工作实际,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新示范领域先行先试,并在政府投资、融资安排等方面给予支持。

  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各级政府要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需要,将应由政府负担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加大对信用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领域创新示范工程等方面的资金支持。探索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鼓励民间资本投资信用服务业。

  (三)强化责任落实

  强化目标考核。建立工作考核制度,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纳入政府目标考核范围。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本规划的要求提出年度工作要点,各地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和工作实际,制订具体落实方案。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绩突出的地方和单位予以表彰,对推进不力、失信现象多发地区、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实施行政问责。

  实施监测评估。建立健全主要目标任务实施跟踪反馈机制,各地区、各部门要定期对本地区、相关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针对监测评估发现的问题,研究制订相关政策措施,确保完成各项建设目标任务。

  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各级人大、政协对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及时公开规划实施的相关信息,增进政府与公众的沟通互动,完善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和民主监督机制。

  (四)推动示范创新

  加快组织实施政务公开、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程、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程等专项工程和重点行业领域区域创新示范工程,做好项目规划设计,加大项目建设运行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尽快投入使用,为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有力的支撑。建设达州金融网,搭建政、银、企融资实时对接服务平台。

  (五)增强智力支撑

  加强对信用理论、信用经济发展、信用评价标准和方法、信用立法等基础理论和重大问题的研究,及时提出对策建议;研究探索发布区域信用指数,综合反映地区信用发展状况;探索建立地方政府信用评价标准和方法;建立信用服务业统计制度,加强信用服务业发展监测;依托区域信用合作平台,加强与国内先进地区的信用研究交流;支持高校、社会研究机构、信用服务机构等针对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开展联合研究;建立完善信用专家和人才信息库,强化对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智力支撑。

  (六)加强舆论宣传

  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各地、各部门(单位)要树立长远发展观念,自觉以规划指导各项工作,增强工作的系统性和连续性,确保规划提出的任务目标能够如期顺利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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