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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召开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座谈会议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0-03-17 00:00:00 字体: [ ]
  为切实做好我市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3月13日,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联合组织召开工作座谈会,各县(市、区)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分管负责人、股(室)负责人,分类处置方案中的升级改造煤矿业主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方案有关意见的复函》(国能综函煤炭〔2020〕28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方案的批复》(川府函〔2020〕45号)、四川省应急厅等9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方案〉的通知》(川应急〔2020〕31号)等文件,并对各煤矿业主提出的问题面对面地进行了沟通、解答,对相关政策及出台的背景进行了解读。

       会议对分类处置工作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各县(市、区)重组办要尽职履责,一是要抓好复工复产工作,切实做到成熟一个复工复产一个,尽量缓解煤矿分类处置期间的保供压力。二是要抓好维稳工作,要一矿一策制定工作预案。三是要积极督促指导辖区内升级改造矿井办理建设项目相关手续。各涉及煤矿企业要成立专班积极主动与相关主管部门沟通对接,尽快完成项目审批,进入建设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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