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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竹县“四强化”切实加强森林防灭火工作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0-04-10 00:00:00 字体: [ ]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森林防灭火责任。成立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明确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抓实基层森林防火体系建设,及时调整巡山护林人员,并选聘生态护林员209人,签订巡山护林责任书,切实将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

       二是强化宣传教育,增强森林防灭火意识。扎实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三进”活动,利用标语、广播、微信公众号、短信等形式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发放《森林防火条例》、《森林防火十不准五不烧》、《给进入林区上坟祭祀人员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3万余份。在防火重点部位设置警示标志300余处,制作森林防火铁质宣传牌250块,宣传横幅、标语牌100余幅,林区小型标语5000余条。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消除森林防灭火隐患。县安办成立2个森林防灭火督查暗访组,分别对各乡镇、相关部门进行督查,重点对应急预案制定、应急力量准备、安全隐患排查、应急物资储备、宣传教育、值班值守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乡镇、部门建立台账,采取措施,限期整改,不能按时整改的隐患必须落实防范措施,并跟踪督办。

       四是强化物资保障,落实森林防灭火值班制度。全县共储备森林防火3号扑火工具2100把、砍刀1300把、风力灭火机112台、灭火水枪143套、灭火弹1200枚、油锯220台、防护服330套,由乡镇干部及应急民兵为主体组建的群众义务扑火队伍59支2400人。县应急管理局、涉林乡镇、国营林场均按要求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讯畅通。一旦发生火情,快速出击、有效应对、及时处置。真正实现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的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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