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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副书记、市长郭亨孝调研宣汉县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0-04-26 00:00:00 字体: [ ]
  2020年4月23日,市委副书记、市长郭亨孝率队赴宣汉县调研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并召开座谈会议,听取宣汉县煤矿分类处置工作情况汇报和部分煤矿企业代表关于分类处置中存在的困难问题以及下一步全市煤炭产业发展建议意见,安排部署了下一阶段工作。

       郭亨孝市长充分肯定了宣汉县政府在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中作出的努力和成效,针对宣汉县煤矿企业在分类处置中存在的资金短缺、行政审批手续办理缓慢、资源核实难度大等问题,指出:一是提高认识,抓住机遇。煤炭产业在今后较长时期仍然是达州工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县两级政府和煤矿企业要抓住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这次脱胎换骨的机遇,科学有序推进,实现提档升级,确保持续发展。二是精准把握,分类施策。一要压实责任,各县(市、区)政府一把手要高度重视,亲自部署,要把指导、督促和帮扶责任落实到县级领导和相应部门;二要靶向施策,根据煤矿资金、债务、资源等具体情况,按产业类型、企业特点、问题清单和工作进度等实施动态研究,精准施策,分类指导。三要开展试点,以县(市、区)为主,按照独立升级改造、联合升级改造等处置类型,分别选择资源条件好,企业投入有保障的煤矿企业进行试点,以点带面,加速推进全市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四要建立机制,在全面吃透政策和摸清煤矿分类处置情况的基础上,建立煤炭行业管理、自然资源规划、金融、财政、税务、经信等多部门参与的煤矿分类处置运行机制,成立专班,在2-3年的时间里,走出一条具有达州特色的煤炭高质量发展路子;五要深入调研,特别是金融部门要从招商引资、贷款等方面破解煤矿企业融资难题;六要倾力服务,市、县自然资源规划部门要成立专班,保姆式帮助升级改造煤矿完善储量核实备案等手续。针对存在的共性问题,要专题向上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汇报,以求尽快解决。三是强化监管,确保安全。要严防分类处置期间正常生产煤矿企业超能力生产和超层越界开采,严厉打击煤矿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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