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2日,省应急厅驻矿蹲点督导组在市应急管理局会议室主持召开达州市煤矿安全生产暨分类处置工作座谈会议,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煤管局、煤安中心)有关负责人和有关煤矿企业代表分别就煤矿安全生产和分类处置工作、煤矿企业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作了交流发言,省应急厅驻矿蹲点督导组、四川省煤监局川东分局和达州市应急管理局有关负责同志就煤矿分类处置、安全生产有关政策进行了宣讲,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
会议指出,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各县(市、区)煤矿监察监管部门和煤矿企业要认清形势,监察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工作专班职能职责,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监察监管措施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会议强调,一是加快推动煤矿分类处置工作。当前时间紧迫,各地要行动起来,牵头部门加强统筹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加大对各县(市、区)、煤矿企业的指导和服务力度,全面完成工作目标任务;二是加强分类处置政策指导,行业管理部门要对省化解办关于升级改造煤矿项目核准及安全审核等具体事项进行再宣讲,明确建设规模30万吨/年投资低于(含)5000万元的,服务年限不得低于6年,投资在5000万元至1亿元之间的,服务年限不得低于8年,高于1亿元的,不得低于12.5年;三是适时调整分类处置方案,对升级改造过程中不愿暂时保留或无力升级改造的煤矿、项目核准过程中不具备扩建条件的升级改造矿,充分利用国家、省、市有关奖补政策,调整为关闭退出。暂时保留煤矿经企业主动申请并通过严格审查具备升级改造条件的,可调整为升级改造煤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