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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汉县念好“四字经”抓实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0-12-04 00:00:00 字体: [ ]

一是不断完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机制。调整充实宣汉县减灾委员会成员名单,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主任,成员由16个变成了24个,且全部为县级涉灾部门副职,设办公室在县应急管理局,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防灾减灾会商决策运行机制。二是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预案体系。根据我县灾害种类多、分布地域广、发生频率高、造成危害大的实际情况,合理完善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预案,并适时组织开展防洪、消防、应急疏散和救灾帐篷搭建等相关科目演练,进一步提升预案的针对性。三是精心编制救灾工作手册。梳理国家、省、市有关减灾救灾规范、文件,结合宣汉实际,科学编制《宣汉救灾工作手册》,对救灾救助工作按菜单式管理,规范操作程序,提升工作效率。   “快”报灾害信息。一是拓宽灾情报送渠道。建立宣汉救灾物资储备、宣汉县自然灾害报送、宣汉县防灾减灾救助3个工作微信群,及时发布灾情、发天气等信息,安排专人进行收集上报,同时落实紧急情况电话报告制,拓宽灾害信息上报渠道和方式。二是建强灾害信息队伍。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全县灾害信息员数据库,及时更新人员信息,建立“县-乡-村”三级灾害信息员队伍500余人,加强救灾业务知识培训,2020年举办专题培训班1次,参训人次320余人。三是规范灾害信息报送。坚持“初报要快、续报要细、核报要实”的原则,严格按照自然灾害“2小时初报、24小时续报、灾情稳定后3个工作日核报”的要求,通过国家自然灾害灾情报送系统,准确、及时、有效地报送灾情信息。   精“准”灾后救助。一是核准灾情信息。对乡镇(街道)上报的灾情信息,组织工作专班,及时深入灾区查灾核灾和指导救灾工作,全面核查受灾情况,确保精准到户、摸清到人,科学撰写灾害评估报告。二是及时发放救灾资金。按照“应急管理部门核定对象、标准,财政部门核拨资金,金融机构代发到人”的规程,严格执行惠农资金发放政策,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给救助对象,确保资金发放安全、及时、方便、快捷。三是加强监督检查。通过电话回访、随机抽查等形式,不定期对救助对象回访调查,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确保资金发放至群众手中。   “保”障应急能力。一是强化资金保障。将救灾物资采购列入县级财政专项,将县救灾物资储备库、乡镇分库的仓储、消杀、维护、调运等工作经费列入每年的财政预算,全力保障物资采购、仓储、保管、维护等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强化人员保障。成立县救灾物资储备中心,核定编制4名,主要负责全县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工作。各乡镇明确1名专职人员负责分库和辖区应急救灾物资的保管、调运、发放等工作。三是强化制度保障。印发《救灾物资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对物资采购、入库、储存、维护、调拨、报废等程序进行有效规范,储备物资信息全部录入应急资源管理平台,实现科学精准管理,提高救灾物资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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