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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川区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

来源:中国达州 发布时间: 2016-06-23 00:00:00 字体: [ ]
  近日,达川区民政局按照省民政厅、省财政厅有关文件精神,决定提高全区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其中机构养育孤儿每人每月提高116元,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提高70元。提标后,机构养育孤儿最低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1246元,社会散居孤儿最低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748元,并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差额部分将给予补足。
  近年来,达川区对新增孤儿做到及时审批,对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对象及时核减。同时,该区还从现行救助政策中给予孤儿救助倾斜,凡孤儿患病住院治疗,就高予以医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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