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区为困境儿童撑起“保护伞”
来源:中国达州
发布时间: 2016-07-05 10: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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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达川区对辖区残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患重大疾病等处于困境的儿童实施救助,做到规定细、工作实。3年来,该区共救助困境儿童2900余人次,发放救助资金370余万元,为全区困境儿童撑起一把“保护伞”。
建章立制 规范救助
2013年7月,达川区创新建立并实施“十大民生救助制度”。该民生救助制度规定,残疾人子女当年就读中等职业学校一次性救助学费1000元;当年就读普通高等专业学校一次性救助学费2000元;当年就读研究生一次性救助学费3000元。残疾人学生当年就读中等职业学校一次性救助学费2000元;当年就读普通高等专业学校一次性救助学费5000元;当年就读研究生一次性救助学费10000元。残疾人学生(子女)在达州市境内院校就读的生活困难对象一次性救助生活费1000元;在达州市境外院校就读的生活困难对象一次性救助生活费1500元。同时,该区在“十大民生救助制度”中的临时生活救助、流浪乞讨救助、特殊病种救助等制度中,对困境儿童优先实施救助。
“十大民生救助制度出台后,我们村干部有了一把尺子,哪个儿童该救助,哪个儿童不该救助,我们用这把尺子‘量一量’就知道了。”南岳镇九元村党支部书记胡庭明说。
审批及时 精准救助
达川区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困境儿童,做到及时审批、救助精准。
“没想到,这么快救助款就下来了!”前不久,正在读大学的渡市镇高均坪村5组女孩李亭亭的母亲患癌症医治无效离开人世,其家庭出现临时生活困难,村干部依照达川区“十大民生救助制度”,帮助其申请了临时困难救助,仅两天时间,李亭亭就领到了1500元临时困难救助金。
近日,达川区还大幅提高了全区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其中机构养育孤儿每人每月提高116元,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提高70元。提标后,机构养育孤儿最低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1246元,社会散居孤儿最低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748元,并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差额部分将给予补足。
“我们除对孤儿实施‘应保尽保’外,对全区450多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政策纳入了‘五保’保障范畴,对家庭困难的2300余名困境儿童则纳入了城乡低保保障范畴。”达川区民政局局长方榕说。
动态监管 常态救助
今年,达川区各乡镇(街道)、村(社区)组干部进家庭、学校、社区,对困境未成年人的家庭基本情况、困境类别、监护状况进行调查摸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在原有孤儿数据信息的基础上,对困境儿童及其家庭情况,逐一进行登记,建立台账,定期进行核查,及时更新数据库。
渡市镇民兴村4组今年13岁的刘佳蒙、刘佳勇系双胞胎姊妹,两姊妹出生不久,从小患智障的母亲因病医治无效去世,父亲不堪家庭负担离家出走,杳无音信,沉重的负担落在了外公外婆身上。今年6月初,渡市镇民政负责人得知这一情况后,与村组干部一道及时为刘佳蒙、刘佳勇申报了农村“五保”救助金。从今年7月起,小佳蒙两姊妹每人每月就能领到280元保障金。其爷爷刘广安告诉记者:“两个孙女每年能领到6000多元‘五保’金,完全可以保障她们健康成长。感谢党的好政策!”
近年来,达川区民政局还组织工作人员不定时对流浪乞讨儿童集中活动和露宿栖身地进行巡查,一旦发现有流浪乞讨儿童,及时给予保护性救助。在全区各乡镇(街道)设置了流浪乞讨救助指示牌,向社会公开救助电话,24小时接受群众求助。同时,主动与公安、城管等部门衔接,及时掌握流动儿童的动态,提前做好流浪困境儿童的救助工作。
据悉,近3年来,达川区民政局共救助流浪乞讨儿童420余人次,并将其中26名患有疾病的流浪乞讨儿童送至医院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