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17个扶贫专项2016年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今年上半年,我市民政系统贯彻脱贫攻坚这条主线,聚焦社会保障扶贫各项任务,践行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目标使命,细化工作举措,有力推动社会保障扶贫各项工作取得实效。今年上半年,我市累计发放城镇低保金1.53亿元,累计保障城镇低保对象61.9万人次;发放农村低保金2.11亿元,累计保障农村低保对象179万人次。
强化机制 为精准脱贫助力
今年上半年,市民政局以《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为指针,着眼于各项社会救助的规范化管理,推动了《达州市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和《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的出台。为进一步发挥民政在精准扶贫中的兜底作用,牵头制定了《社会保障扶贫专项方案》,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农村特困老人养老服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贫困残疾人扶助等工作作出了进度安排。
为扎实做好城乡低保工作,该局首先通过对管理流程进行了梳理,同时在全市开展了城乡低保普查和精准识别工作。通过全面普查、集中复核、重点抽查、科学比对、群众举报督查、入户调查、公开公示等方式,着重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不以家庭为单位、不入户调查、不公示等问题,准确掌握低保对象基本信息。
在此基础上,大力抓好业务培训。对低保工作人员抓好经常性的业务培训,举办有乡镇民政助理员、低保员、村(社区)主任参加的专题培训班,开展工作交流。各县派出业务骨干对乡镇的低保系统管理员开展多批次的业务培训,提高基层一线工作人员使用低保系统的能力。督促各地按照《达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要求,设立面积不低于6平方米的公示栏,公开城乡低保政策、申报程序及投诉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为进一步提高困难群众的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全市将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190元(年标准2280元)提高到260元(年标准3120元),基本实现了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的“两线合一”。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370元提高到430元。
打好政策牌 确保救助工作卓有成效
“上半年,全市资助‘参保参合’工作已全面完成,资助45.2万人,资助支出3944万元”。据了解,在医疗救助这一领域,相比往年救助标准在不断提高。在一般医疗救助方面,上半年全市累计开展医疗救助48.4万人次,累计支出8247万元。其中累计门诊救助1662人次,累计支出137.5万元;累计住院救助3.1万人次,累计支出4165万元(累计大病救助3704人次,累计支出1412万元)。按照省民政厅下达的目标任务要求,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贫困患者,在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目前,全市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贫困患者在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达到70%,完成目标任务的100%。
临时救助方面,通过进一步规范“申请、审核、评议、公示、审批、发放和监督”的程序,充分发挥临时生活救助制度救急救难的作用。上半年,全市共计发放临时救助649万元,累计救助8320户次。
贫困残疾人扶助上,全力抓好“两项补贴”工作,即对于已纳入低保的残疾人,从2016年1月起,对持有二代残疾人证的达州市户籍低保对象,按照每人每月60元的标准发放困难残疾人低保对象生活补贴。今年上半年,全市已发放困难残疾人低保对象生活补贴34203人932.3万元。同时,对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分别按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50元的标准给予护理补贴,上半年全市已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55777人1792.85万元。
加强养老基础设施建设 不断改善供养条件
加强养老基础设施建设及调整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半年,全市已新增1394张,维修改造1280张。同时,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将农村特困人员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由每人每月不低于360元、270元提高到400元、300元。
在此基础上,多措并举开展区域养老服务试点。目前,全市已建立13个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为社会老人提供代养服务,完成目标任务的56.5%。一方面通过制定完善实施方案推动试点。即,按照《四川省开展建立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查漏补缺,制定试点方案;另一方面,不断改造基础设施,确保供养人员有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如,通川区按照“老人住房标准化。医疗服务有保障,健身娱乐设施配套,养老环境一流舒心”的标准,加大资金投入,逐步改善环境面貌。对院墙进行维修,对损坏的电线、电扇进行维修安装;对院内残疾老人配备了腰椎矫形器、护腿、拐杖等器材。
此外,利用乡镇公示栏发出告示、走村入户普查宣传等形式,将区域性养老服务试点的相关政策、标准、敬老院建设等情况广泛宣传,营造敬老养老氛围,吸引社会老人入住敬老院养老。目前,其他开展区域性养老服务试点的县(市、区)正按计划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