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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川区为集中供养“五保”对象购买商业医疗保险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6-11-29 00:00:00 字体: [ ]
  近日,达川区投入10.71万元,为全区714名集中供养“五保”对象购买了商业医疗保险,此举将有效缓解“五保”对象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此次达川区为集中供养“五保”对象购买的住院医疗保险投保费用为每人每年150元,共购买两个险种,一种险种为国寿绿洲团体定期寿险,赔付标准为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后因疾病死亡的,每人赔付500元;另一险种为国寿附加绿洲住院费用补偿团体医疗保险,赔付标准为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后,合规部分在1000元以下的,按50%赔付,在1000元以上的按60%赔付,但赔付总金额不超过3000元。
  据了解,自2007年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以来,达川区已连续10年全额资助农村“五保”对象参加新农合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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