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单位):
《达州市人民政府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5月26日
达州市人民政府
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是《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6—2030年)》实施第一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以解决依法行政突出问题为抓手,坚持尊崇法治、厉行法治开展政府工作,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达州新篇章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坚持会前学法、重大决策前学规学法学政策、年度述法,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等市级各部门(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统筹
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法治政府建设协调小组运行机制。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九大提升行动”,督促各行业领域加强本行业本领域法治建设,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建立完善府院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协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对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体系,积极组织申报第四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项目。〔市司法局等市级各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政府立法工作质效
编制实施市政府2026年立法计划。推动巴山大峡谷景区保护、违法建设治理、土地储备管理等重点领域立法。开展民营企业权益保护、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等领域立法调研论证。组织开展党的十八大以来制定、修订法规规章集中清理和涉生态环境法典、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国家发展规划法等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统筹做好清理后的修订、废止工作。〔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体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消防救援局、市民宗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编制实施市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依法依规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以及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整治形式主义与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等决策程序。全面贯彻重点领域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范,加强县乡两级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加强决策程序实质履行情况监督管理。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目标绩效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市级各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拓展创新地方特色“一件事”和产业服务“一类事”,深化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落实“川渝通办”事项清单,推动政务服务“好办、快办、优办”。加快推广远程异地评标,2026年底前实现“依法必招”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占比超过50%。强化惠企政策全生命周期管理。持续抓好公共法律服务规范提升三年行动,优化升级达州市智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健全完善仲裁员评价体系,推进仲裁机构规范化建设。全覆盖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实施2026年度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落实企业增信制度。加紧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加强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开展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政策措施专项行动,加强涉企乱收费源头治理。〔市委目标绩效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政管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宣传贯彻实施《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备案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行为准则》。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深化“一目录四清单”精准高效监管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检查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开展涉学校等领域“综合查一次”推广活动,推动“综合查一次”与“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综合监管等制度有机融合。全面推行“天府入企码”运用,实现入企检查必亮码。严格落实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制定分级分类监管对象目录。深入开展基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坚决遏制基层执法领域不正之风。开展行政处罚公示信息集中清理。强化重点执法领域行刑衔接,探索建立行刑衔接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开展“春雷行动”等重点领域专项执法行动,实施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体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城管执法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动行政争议依法实质化解
全面落实法定复议范围,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强化行政复议监督,深化以案促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加强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检察衔接联动,深化行政复议与信访衔接协作机制,增强行政复议吸纳化解行政争议能力。健全落实行政行为自纠制度,加大调解和解力度。制定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工作规则,推动市县两级行政争议化解中心规范化运行。强化被诉行政机关应诉责任,健全完善行政应诉工作抄告、提醒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行政复议听证、出庭应诉制度,鼓励领导干部带头参加旁听庭审活动。〔市司法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推进普法与社会依法治理
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大力实施“九五”普法,持续开展“法治达州”一月一主题活动。深入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和“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实施青少年“法治护航·成长赋能”八项行动,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和违法犯罪预防治理,开展学生欺凌防治等专项行动,严格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深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建设,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强网络空间安全监管和执法能力建设。深化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开展乡镇(街道)应急管理能力规范化建设。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局、市民宗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推进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重点时间节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贯彻落实《商事调解条例》,推动成立达州商事调解组织。纵深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开展信访工作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三指引一指南”,健全劳动关系协商协调、争议处理、行政指导和监察执法机制,扎实推动治理欠薪。办好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出台达州市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困难标准核查实施细则。〔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信访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加大行政复议决定、生效行政判决和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行政复议建议书、司法建议、检察建议执行监督力度。加强审计监督、统计监督、财会监督,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持续规范政务公开,优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确保法定主动公开事项主动公开到位。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规则和流程,提升答复精准性、合法性。自觉接受人大法定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等市级各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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