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军营到法院,从雪域高原到乡村振兴一线,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副处长石剑峰始终以军人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用实际行动践行着“转业不转志、退伍不褪色”的铮铮誓言。他荣立三等功1次,被兰州军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评为“军粮供应管理先进个人”;被四川高院评为“全省法院援藏援彝工作先进个人”“全省法院持续帮扶凉山州工作成绩突出个人”“全省法院司法保障工作成绩突出个人”“全省法院防汛救灾工作突出贡献个人”,被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评为“双拥工作成绩突出个人”。在不同的岗位上,石剑峰用实际行动抒写了忠诚、奉献、担当的生动篇章。
司法守初心,军魂连民心。2012年12月,石剑峰转业至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对全新的工作领域,他迅速调整状态,将军队严谨细致的作风融入日常管理。
在负责案款诉讼费管理工作期间,他牵头制定《案款、诉讼费管理暂行办法》,优化流程,严格纪律,确保资金安全。
他积极推动手工记账向系统化管理转变,面对资金匹配上亿元、信息上万条的复杂任务,他始终保持零失误的工作成效,维护了法院公信力和司法廉洁。
对待前来办理缴费、退费的当事人,他始终耐心细致解答疑问,简化流程、提高效率,将“司法为民”理念落到实处,在平凡岗位上架起法院联系服务群众的“连心桥”。
雪域担使命援彝建新功2021年6月,石剑峰响应组织号召,前往凉山州木里藏族自治县开展援藏援彝工作。面对高海拔、生活条件艰苦、文化差异等挑战,他扎根基层、深入群众,与当地同胞同吃同住同劳动,将驻地当故乡,视群众为亲人。在倮波乡龙卧洞村,他发现当地适合种植中药材“续断”,便积极联系“好医生药业集团”保底收购,助力该村年增收30余万元。
他聚焦法院主责主业,联络派员法院与受援法院联动,开展覆盖民事、刑事等重点领域的线上线下审判业务指导,有效提升民族地区审判质效水平。他还发挥自身优势,助力受援法院信息化和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新审判楼按期竣工投入使用,信息化建设水平全面提档升级。
在控辍保学、禁毒防艾、森林防灭火等工作中,他始终冲锋在前,成功调解纠纷12起,协助劝返辍学学生3名,为促进当地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深受干部群众好评。
田间续担当,乡村开新局。2024年8月,石剑峰受组织委派,担任开江县土地坪村第一书记。
他把军队作风和援藏经验带到乡村振兴一线,狠抓村党组织建设,制定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提升方案,通过“专题党课”“田间党课”等形式,宣讲党的政策方针及惠民政策,帮助群众解决住房安全、就医报销等实际问题28件,提升群众幸福感。
他立足村情推行“村集体+种植大户+散户”订单农业模式,推动传统种养殖技术升级。全村肉牛、生猪存栏量分别增至300余头、2500余头,发展红高粱、糯玉米、优质水稻等作物种植超2000亩。
为切实破解农产品销售难题,提升产品竞争力,着力打造“红樱子高粱酒、多彩玉米、高山晚熟大米”品牌,完善了“种植+加工+包装”的一条龙体系。多方对接拓宽销路,联系超市、食材配送公司、郎酒集团签订保底价收购协议,对接单位食堂、身边同事、亲朋好友订单式采购,全年累计销售农产品超2.5万斤。他以实干实绩助农惠农,实现群众家门口就业增收,切实提升了村民的生活质量。
从军营到法院,从雪域高原到乡村振兴一线,石剑峰用行动诠释了退役军人的责任与担当。他的故事,不仅是一段个人成长的历程,更是一曲退役军人奉献社会的时代赞歌,必将激励着更多人不忘初心、砥砺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