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部门名称
收费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收费项目
收费性质
服务内容或涉及事项
收费标准
标准制定方式及部门
政策依据
备注
1
市公安局
交管支队
政府部门
汽车反光号牌
行政事业性收费
办理注册登记、补换领号牌,变更登记等业务
100元/副
政府制定,国家、省发改委
发改价格[2004]2831号、川价发[2005]28号
2
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反光号牌
40元/副
3
机动车临时号牌
办理注册登记、补换领号牌,变更登记等需临时上路的机动车
5元/副
4
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
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
10元/本
5
摩托车反光号牌
35元/副
政府制定,国家发改委
发改价格[2019]1931号
由原来的75元/副降为35元/副
6
机动车行驶证
办理注册登记、转入登记、补换领行驶证业务
发改价格[2017]1186号
由原来的15元/本降为10元/本
7
非机动车号牌
办理非机动车注册登记、补换领号牌,变更登记等业务
20元/副
政府制定,省发改委
川价发[2008]84号
8
非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
9
驾驶证工本费
办理初次申领、增驾、补换领驾驶证业务
10
汽车、低速货车科目一考试费
汽车、低速货车科目一考试
100元每人/每次
川发改价格[2015]631号
可免费补考一次
11
三轮汽车、摩托车、拖拉机科目一考试费
三轮汽车、摩托车、拖拉机科目一考试
12
汽车、低速货车科目二考试费
汽车、低速货车科目二考试
260元每人/每次
13
三轮汽车、摩托车、拖拉机科目二考试费
三轮汽车、摩托车、拖拉机科目二考试
14
汽车、低速货车科目三考试费
汽车、低速货车科目三考试
200元每人/每次
15
三轮汽车、摩托车、拖拉机科目三考试费
三轮汽车、摩托车、拖拉机科目三考试
80元每人/每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