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市医保函〔2025〕28号
刘进平代表:
您在市五届人大七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尽快出台〈达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的建议》(第78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的持续关注。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涉及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社会稳定大局,确保政策平稳过渡、无缝衔接至关重要。
2023年,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的意见》,明确从2024年起,逐步统一全省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同一制度内参保人员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两病”门诊用药等待遇保障政策,逐步实现统筹基金支付医保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及最高支付限额等政策规范统一。省医疗保障局等三部门印发《关于推动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有关事项的通知》,也明确各统筹区原则上不再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政策,若需调整,在调整前应向省医保局提出申请并提交政策调整备案资料等相关资料,待省医保局商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正式制发文件。
2024年,我局启动《达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在深入调研各地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运行基础上,起草了《达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多次召集各县(市、区)医疗保障部门相关人员对文件进行集中研讨,修改完善后,书面征求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审计局等市级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广泛倾听群众声音。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邀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网民代表、医药机构代表及市级相关部门参会,充分听取各方诉求。同时,邀请法律顾问代表、医疗机构代表、相关领域专家进行专家评审、风险评估。我局归集各方意见后,对文件进一步修改完善,并按程序报请省级相关部门备案审核。目前,《办法》已在备案审核阶段,待备案审核通过后,我局将按程序报请市政府审定后印发。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强汇报协调,全力推动《办法》尽快出台实施。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