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范性文件
从达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获悉,12月3日凌晨,冷空气进入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改善。根据《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达市府办发〔2025〕14号),经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联合会商研判,报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批准,决定通川区、达川区、宣汉县、大竹县、渠县、开江县和达州高新区于12月3日12时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终止应急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