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巩固拓展经济回升向好势头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办规〔2025〕9号)和《四川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第二轮“蜀里安逸”汽车消费劵发放活动的通知》(川商资流〔2025〕20号)有关要求安排,我市将开展2025年第二轮“蜀里安逸”汽车消费券发放暨达州市第三轮促进汽车消费补贴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内容
本次汽车消费奖励活动,采用“消费者先购买,政府后补贴”形式进行。个人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达州市汽车零售企业购置家用乘用新车(含燃油汽车和新能源汽车),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完成新车注册登记、上牌(不限区域),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按照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经审核后,向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统一发放购车补贴。购车补贴以云闪付红包形式发放。
二、活动时间
(一)购车时间。2025年12月8日—2025年12月31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开票日期”须在此范围内)。
(二)车辆注册登记、上牌时间。2025年12月8日—2026年1月10日(《机动车行驶证》上载明的“注册日期”以及《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载明的“登记日期”均须在此时间范围内)。
(三)补贴申请时间。2025年12月8日至2026年1月10日截止(以申请提交时间为准)。
申请人需登录本人的云闪付APP账号,在对应活动页面按照要求填录相关信息,一次性上传、提交资料供审核。申请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购买方名称”《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载明的“所有人”必须为同一自然人。同一自然人在本次活动期间仅限申请及享受1次补贴。补贴“申请日期”(即“提交申请”日期)应不早于《机动车销售发票》“开票日期”。对“申请日期”(即“提交申请”日期)早于新车《机动车销售发票》“开票日期”的申请,在后续审核过程中,将不予通过。
三、补贴对象
活动期间,在参与活动的达州市汽车零售企业购置家用乘用新车(含燃油汽车和新能源汽车),且按照要求提交资料并通过审核的个人消费者(不含非自然人消费者)。新车应符合《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GA802-2019)中小型、微型载客汽车的有关规定。
四、补贴标准
按照总金额控制,不固定每档次名额,根据《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价税合计”金额划档,额度有限,以消费者提交申请材料时间为准,先到先得,发完即止。具体补贴标准为:
序号 | 档次标准(价税合计) | 补贴金额(元/台) |
1 | 5万元≤价税合计<10万元 | 2000 |
2 | 10万元≤价税合计<20万元 | 4000 |
3 | 20万元≤价税合计<30万元 | 6000 |
4 | 价税合计≥30万元 | 8000 |
补贴与国家汽车报废更新、四川省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可叠加享受。允许降档申请。例如,购买发票“价税合计”金额为30万元(含)以上的家用乘用新车,可申请8000元档补贴,但在活动补贴额度大于6000元又不足8000元时,可申请6000元档补贴;但在活动补贴额度大于4000元又不足6000元时,可申请4000元档补贴;若活动补贴额度大于2000元又不足4000元时,可申请2000元档补贴。
五、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内地居民提交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及外国人提交来往内地通行证、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和外国人居留证或护照等有效证件);
(二)新购车辆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开票时间需在2025年12月8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
(三)新购车辆机动车行驶证(注册日期需在2025年12月8日至2026年1月10日期间)主、副页;
(四)新购车辆机动车登记证书(登记日期需在2025年12月8日至2026年1月10日期间)第1、2、3、4页;
六、补贴申请流程
(一)提交资料初步锁定补贴名额。申请人登录本人云闪付APP账号,点击“首页”(左上角城市选择达州)“四川消费券”,选择“达州市”,进入“达州市第三轮购车补贴”,按系统提示一次性提交身份证明材料、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行驶证及机动车登记证书,系统将对上传资料进行初判,提交成功后初步锁定补贴名额。最晚需在2026年1月10日23:59:59前提交申请,逾期申请不予受理。已提交申请进入“审核中”状态前,申请人仍可点击活动页面底部“我的申请”对资料进行修改,进入“审核中”状态后不可修改。请申请人确认资料上传成功、所提交资料符合活动要求且清晰、真实、完整,因申请人操作失误、错传漏传等导致审核不通过,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材料复核。商务主管部门对申请人提交材料进行复核。不符合发放条件的申请将不予通过,资料存在缺漏的将予以退回修改,最晚需在2026年1月15日23:59:59之前完成修改,逾期未修改视为放弃申请补贴。申请人可以通过云闪付APP进入活动专区,点击底部“我的申请”查询审核进度。所有审核将在本次活动补贴申领截止时间(2026年1月10日)后30个工作日(不含周末、法定节假日)内完成。审核时限将根据本次消费补贴申请情况及实际审核工作进度适时调整并公告。
(三)对外公示。审核完成后,通过达州市商务局官网对拟补贴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异议反映。
(四)补贴发放。公示结束后,对无异议或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按照对应档次,在3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以云闪付红包形式发放至申请人本人云闪付APP账户。
七、监督管理
(一)本次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骗取、套取补贴资金。
(二)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活动咨询电话或书面形式向达州市商务局提出复核申请。
(三)对于提供虚假信息、伪造证明资料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补贴的申请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补贴资格,追回已发放的补贴资金,并取消其后续享受政府消费补贴的资格,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涉事信息将纳入社会信用记录。
(四)参与活动的汽车零售企业应诚信经营,不得串通消费者虚开发票、抬高车价、虚构交易、倒卖补贴指标或其他骗取补贴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活动参与资格,并依法处理。
(五)商务、财政、审计等部门将对补贴资金的审核、发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补贴红包使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达州市商务局在公示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按照对应档次将补贴以云闪付红包形式发放至本人云闪付APP账户。
九、附则
本次活动规则由达州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活动咨询电话:
达州市商务局 0818-2678820
达川区商务局 0818-7233312
通川区商务局 0818-2369508
万源市商务局 0818-8590889
宣汉县商务局 0818-5213236
大竹县商务局 0818-5299297
渠县商务局 0818-7202888
开江县商务局 0818-8222439
高新区科技与产业发展局 0818-2833615
特此公告。
附件:
参与活动企业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