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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将优先享受教育资助政策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7-08-02 00:00:00 字体: [ ]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扶贫移民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和完善教育扶贫政策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我市将对73.86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照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项目、脱贫不脱帮扶的要求,开展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摸底统计,及时建立台账,定期更新信息,做到校校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名单、县县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数据库。 

在2020年前入学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均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教育扶贫政策,直至相应学业阶段的学业结束。

特别资助政策方面。在民族自治县(市)实施15年免费教育的同时,从2016年春季学期起,我市2020年前入学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据实免除保教费(民办幼儿园参照同类型公办幼儿园标准执行);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对我市2020年前入学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职学生按每生每年10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对2016年至2020年新入学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给予每生每年4000元的补助(学费和生活费各2000元),直至相应学业阶段的学业结束。

现行资助政策方面,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将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寄宿学生全部纳入“一补”范畴补助生活费;按最高档次为所有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不低于2000元),并据实免除学费(民办学校参照同类型公办学校标准执行);将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优先纳入国家助学金享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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