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公开征求《促进玄武岩纤维产业加快发展八条措施(修订稿)》意见的公告
为增强《促进玄武岩纤维产业加快发展八条措施》的针对性、时效性,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我局牵头修订了《促进玄武岩纤维产业加快发展八条措施(修订稿)》(详附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时间为2025年8月18日-9月17日。相关单位或个人若有意见建议,请以书面扫描件(单位应加盖公章,个人应署名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反馈至指定邮箱,联系电话:0818-3090939,电子邮箱:11558881@qq.com。
附件:促进玄武岩纤维产业加快发展八条措施(修订稿)
达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8月18日
附件
促进玄武岩纤维产业加快发展八条措施
(修订稿)
为加强《促进玄武岩纤维产业加快发展八条措施》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促进达州玄武岩纤维(以下简称“玄纤”)产业加快发展,助力高新区创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结合达州实际提出如下修订。
一、支持技术创新。对首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玄纤及其复合材料生产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给予复审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10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级质检中心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的企业或机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省级产业创新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新认定为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优势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对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同承担突破重大关键核心技术并在达州实现产业化的产学研项目,年度研发投入经费达到2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研发投入的10%,最高给予企业200万元奖励。
二、完善产业链条。对在高新区新建、技改的玄纤产业竣工项目,设备投资500万元(含)以上的,按照核定设备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多不超过300万元。支持企业开发轨道交通、航空航天、军工、市政桥梁、节能环保、现代绿色低碳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等下游高附加值领域玄纤复合材料产品,对开发并投产单品年产值达500万元以上,给予产值5%的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支持标准制订。对我市首次承担国家玄纤相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含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单位,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励;两个单位联合承担秘书处的,给予每个单位100万元一次性奖励。支持本市相关企业和其他社会机构参与玄纤应用技术规范、规程制订,对主持制订玄纤相关国家、国家军用、行业、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的,按照一个标准总计分别给予1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补助;对参与制订或主持修订上述标准的,分别按同类补助标准的50%、50%、30%、20%补助;对参与修订上述标准的,分别按同类补助标准的25%、25%、15%、10%补助。市内多家企业或机构同时参与同一标准制订、修订,既有主持单位又有参与单位的,由主持单位商参与单位分配补助;仅有参与单位的,按照上述补助标准平均分配。
四、鼓励发展壮大。在市内注册的玄纤及其复合材料生产企业,经税务部门核定,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5000万元、1亿元、3亿元、5亿元,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50万元、8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升规的玄纤及其复合材料生产企业,在市级升规入统奖励外玄纤专项资金再匹配10万元奖励资金。对新认定为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分别一次性给予80万元、30万元奖励。对通过复核(含再认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15万元奖励。对被认定为省级“链主”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对被认定为市级产业链“链主”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
五、支持示范推广。在达州市注册的玄武岩纤维复合材料生产企业,采购本地原丝、短切纱等产品,按采购金额的2%给予补助,单个企业年补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鼓励项目设计单位优先设计使用玄武岩纤维产品,对所设计方案被采纳使用的本地玄武岩纤维产品达200万元以上的,给予项目设计单位使用额度2%的奖励,单个项目不超过30万元。对纳入市场开拓、区域合作市级计划清单的活动,按照活动规模、对接成效给予每场最高50万元补贴。
六、降低要素成本。对玄武岩纤维及其复合材料生产企业用电、用气给予实际支出10%的补贴;按玄武岩纤维企业主营业务发生物流运输费的10%给予物流运输费用补贴;对入驻玄武岩纤维产业园标准厂房运行良好的玄武岩纤维及复合材料生产企业,未享受“三免二减半”优惠政策或已享受补贴期满的企业5年内给予20%的补贴。
七、提升质量品牌。鼓励玄纤企业参加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对新获得绿色建材产品认证的企业,每获得1张证书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积极引导玄纤及其复合材料生产企业、研究机构等单位参加各级政府质量奖评选,对首次获得中国质量奖(包含提名奖)的单位一次性给予60万元奖励,对首次获得天府质量奖(包含提名奖)的单位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对首次获得市政府质量奖的单位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获奖个人给予2万元一次性奖励。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天府名品”品牌创建,对首次以“品质认证”方式获得“天府名品”品牌标识授权的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以“自我声明”方式首次获得“天府名品”品牌标识授权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八、支持智改数转。深入实施工业企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行动,鼓励企业加大智能化、绿色化、数字化、高端化技术改造,单个项目计入“智改数转”投资类型的设备(含软件)低于800万元以下的,给予相应投入20%的补贴,单个项目奖补最高不超过150万元,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2年。对成功申报国家、省级、市级“智改数转”类示范项目或典型应用场景的企业,再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资金测算:200万元—300万元。
根据达市委发〔2021〕3号文件,本措施涉及资金从市玄纤产业发展资金中列支,企业可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申报补贴或奖励资金,不重复享受。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