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达钢升级搬迁项目焦化建设项目产能置换退出装备拆除的公示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21〕1524号)和《四川省焦化行业产能置换实施细则》相关要求,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老厂区用于产能置换的1座4.3米*36孔焦炉、1座4.3米*42孔焦炉、1座4.3米*65孔焦炉冶炼装备关键设备已拆除,不具备恢复生产能力,企业承诺上述装备永不恢复生产,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3日-10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达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材料工业科,联系电话:0818-3090937。
附件:达钢升级搬迁项目焦化建设项目产能置换退出装备拆除图片
达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4月3日
达钢升级搬迁项目焦化项目产能置换退出冶炼装备拆除图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