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坤代表:
你在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鼓励青年返乡创业就业解决“一老一小”后顾之忧的建议》(第595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完善配套政策,优化创业环境
(一)创业政策不断完善。先后出台了《关于印发落实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十三条政策措施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创业资金奖补等方面给予保障,个人或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为30万元或400万元,同时,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农民工给予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进一步完善就业创业机制,破除政策壁垒,激发就业创业活力。
(二)创业服务持续优化。持续扩大创业政策宣传覆盖面,连续六年利用小区灯箱广告滚动宣传,校园招聘会现场解读宣传,短信平台“点对点”推送宣传创业政策20余万人次,确保政策宣传落地见效。依托工业园区、农业产业园区、物流园区资源,构建“国家级创业孵化器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创客驿站”市县乡三级创业孵化培育体系,打造全过程孵化链条、提供一站式创业服务,建成省级创业孵化基地6家,市级创业孵化基地15家,在孵创业实体(项目)9438个。
二、加强机构建设,提升服务能力
(一)建设失能照护养老服务机构。按照《达州市贯彻落实〈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实施方案》《达州市“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的通知》要求,推进农村特困失能人员集中照护,实现县有“院”。截止2023年年底,全市共有县级养老服务中心(失能照护为主的养老机构)9个,覆盖率128%,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为低保等困难失能老年人提供低偿或无偿的集中托养服务。对辖区内有集中照护需求无集中照护能力的乡镇,由县级民政部门在全县范围内进行统筹安置,推进农村敬老院提档升级和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依托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老年食堂、助餐点,开展老年助餐和其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现镇有“中心”。
(二)扩大农村地区普惠性幼儿托育服务有效供给。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育班,招收2至3岁婴幼儿,拟在全市 22 所幼儿园开展托育与学前教育融合发展试点,推动学前教育与托育逐步实现“一体规划、一体实施、一体保障”。
三、统筹各方力量,凝聚合作伟力
(一)建设农村区域性日间照料中心。市民政局整合党群服务中心、农家大院、闲置校舍等资源,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在满足老年人用餐需求同时,延伸提供康复护理、文化娱乐、日间照料等服务,探索社区居家“一站式”养老服务解决方案,不断扩大用户规模,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推动建成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443个、农村互助幸福院211个,为老年人提供文化娱乐、精神关爱等照料服务。
(二)推动普惠性幼儿托育服务供给。由市委改革办牵头,探索构建“党委政府主推行业部门指导和监管幼儿园具体实施”改革推进机制,协同市卫健委等相关职能部门,拟在全市22所幼儿园开展托育与学前教育融合发展试点,推动在办学资质、设施设备、人才队伍建设、收费价格等方面不断优化并具备入托条件,推动学前教育与托育逐步实现“一体规划、一体实施、一体保障”。
最后,再次感谢你对民政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民政局
2024年8月20日
(联系人:养老服务和社会福利科 温梦婷 0818—30915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