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海委员:
你在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和管理》(第243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关于“加强敬老院设施建设”建议
一是实施项目示范引领行动,高质量谋项目、全方位备项目、大马力推项目,按照“统筹规划、优化布局、分布实施、提升功能”的原则,制作了全市公办养老机构设施布局图。通过新建投用一批、改造提升一批、整合重组一批“三个一批”补齐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短板。“十三五”以来,累计投资4.5亿元,新建养老机构16个、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24个,对91家公办养老机构10316张床位进行适老化改造、护理能力提升,撤并“小、散、弱、差”敬老院28所。二是结合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片区化集约化集成整合资源,重点在涉改乡镇(街道)、村(社区)片区化集约化整合资源,优化机构配置,实现县有失能特困人员养护院、中心镇有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村有互助养老服务点。三是大力开展养老院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实施养老机构护理能力提升工程、消防安全达标工程,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0.52%,专业照护能力大幅提升。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防汛安全培训演练,提高养老机构应急保障能力。坚持安全发展与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同步抓,严格执行《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
二、关于“拓展敬老院服务对象”建议
一是推动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市民政局落实《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组织开展中央财政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民发〔2023〕53号)精神,对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且经评估为完全失能等级并自愿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给予救助,并对收住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机构结合绩效考核结果予以适当补助。二是盘活公办养老资源,坚持放开养老服务市场,鼓励公办敬老院通过发改定价,收住社会老人,对敬老院设施改造升级,在保障特困老人托管服务的基础上,把空余床位向社会老人开放,整体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和资源利用。
三、关于“促进养老服务提档升级”建议
一是转变运营方式。引进福孝行、颐伦、晚霞等养老服务企业入驻达州建设运营公办养老机构,打造智慧养老、医养结合、长者食堂等社区养老服务项目,形成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运营。探索“公建民营”运营模式,全市公建民营养老机构39家,指导渠县将36所农村敬老院整体委托给四川德屹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实行社会化运营,通过整合资源、强化管理、激发活力,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其做法被《中央电视台》报道。二是加强人才培养。全市民政系统建立市、县、机构三级培训体系,加强以养老院长、养老护理员、老年医学人才等为重点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每年举办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及竞赛,评选表扬优秀养老院长、优秀养老护理员,增强职业荣誉感,实施与职业技能等级挂钩的待遇薪酬政策,根据等级给予每人每月100-500元不等的岗位补贴,提高养老服务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四、关于“加大资金投入保障力度”建议
近年,市政府陆续出台《达州市“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达州市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十四条措施》《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系列养老服务相关文件,从制度层面上支持推动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结合我市困难群众实际情况及财力情况,2023年7月起,城市(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从890元/月(630元/月)提升至962元/月(693元/月)。近3年,全市累计投入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补助资金8.16亿元,实现逐年递增,主要用于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和公办养老机构设施设备购置等项目,2023年对农村敬老院的升级改造、能力提升投入约1056万元。同时引导社会资本2亿元参与养老服务,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最后,再次感谢你对民政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民政局
2024年8月21日
(联系人:养老服务和社会福利科 马庆 0818—30915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