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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教育局 关于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233号提案 办理情况(A)的函

来源:达州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4-09-30 14:42:59 字体: [ ]


于金渤委员:

在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充分保障中小学生休息时间,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建议》(第233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11号)精神,为切实保障中小学生睡眠时间,市教育局及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各校统筹安排作息时间,进一步减轻学业负担保障中小学生睡眠时间,提高睡眠质量,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一、加强睡眠管理

市教育局要求各地各校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结合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学生上课时间、午休时间、就寝时间,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20,中学一般不早于8:00;小学生就寝时间一般不晚于21:20,初中生一般不晚于22:00,高中生一般不晚于23:00指导家长和学生制订学生作息时间表切实保障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每天睡眠时间分别达到10小时、9小时、8小时同时,明确提出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对个别因家庭特殊情况需提前到校的学生,学校应提前开门、妥善安置;合理安排课间休息和午间休息时间,有条件的学校应保障学生必要的午休时间;寄宿制学校合理安排作息时间,确保学生达到规定睡眠时间要求

二、规范作业管理

指导各地各校结合实际,统筹学生家庭作业时间、形式和总量明确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课外作业,小学其他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1小时初中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1.5小时同时,要求各校将作业设计作为校本教研重点,指导学科教师在遵循教学规律和学生学习规律的基础上,精心设置各科作业,精准布置各科作业,作业难度不得超过国家课程标准要求学科教师充分利用自习课、课后服务时间加强学生作业指导,使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中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避免学生回家后作业时间过长,挤占正常睡眠时间

三、强化校外培训机构管理

地教育行政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共同规范线上线下校外培训机构管理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直播类培训活动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以课前预习、课后巩固、作业练习、微信群打卡等任何形式布置作业

    四、营造良好氛围

各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台及网站等现代媒的作用,结合线上线下相关平台,不断加大中小学生科学睡眠宣传力度,建立了家校协同育人机制,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督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做睡眠管理的指导者,与相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切实抓好中小学生“五项管理”工作明确学校做睡眠管理的组织者从思想和行动上提升学生睡眠管理实效;指导家长做好睡眠管理的协同者,与孩子共同制定合理的居家作息时间表,主动学习科学的睡眠方法,在保障孩子充足睡眠的前提下,带领孩子进行劳动、锻炼、阅读等课外活动,引导孩子睡前不玩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孩子睡眠质量

下一步,市教育局将进一步完善课程内容和课程结构,拓展综合性、实践性、互动性课程,让学生学习张弛有度通过体育与健康课程、心理健康教育、班团队活动、家长学校、家长会等途径大力普及科学睡眠知识,引导家长、学生重视科学睡眠,强化家校协作积极开展相关培训,指导教师树立科学的育人观,将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放在首位通过教师了解学生睡眠动态,关注学生上课精神状态,并及时向家长反馈异常情况,引导学生合理规划居家时间,坚持劳逸结合、适度锻炼同时,将学生睡眠状况纳入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教育质量评价监测体系,通过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或网络平台,畅通家长反映问题和意见渠道,及时改进相关工作

最后,再次感谢教育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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