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仁江委员:
您在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规范单用途预付卡管理、切实维护市场消费秩序的建议》(第510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近年来,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广泛运用于餐饮、健身娱乐、美容美发、教育培训等服务领域,在给消费者带来优惠和便利的同时也存在诸多问题,例如商家跑路、经济纠纷、虚假宣传等问题严重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阻碍了市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您提出的完善法律法规、建立预付卡发行备案制度等宝贵建议对我们工作开展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
一、关于完善法律法规的建议
目前开展单用途预付卡相关工作的法律依据是2012年商务部审议通过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该《管理办法》主要适用于从事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的企业法人。从总则、备案、发行与服务、资金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七章结规范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范资金风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中也提及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直接相关条款,从规范经营者预收款行为入手履行相关约定并制定违约责任。
二、关于建立预付卡发行备案制度的建议
从《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实施以来,在商务部业务统一平台或属地商务备案从事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活动的企业12家,其中规模发卡企业2家,其他发卡企业10家。由于备案及数据填报更多依靠企业自主行为,目前,达州市从事单用途预付卡业务的企业未完全纳入备案监管,后续需加大宣传和监管力度,组织各县(市、区)商务局定期摸排商务领域单用途预付卡使用情况,督促企业及时在平台或辖区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并填报相关数据。
三、关于强化资金监管的建议
按照《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规模发卡企业、集团发卡企业和品牌发卡企业实行资金存管制度。目前系统备案规模发卡企业均设立资金存管账户,与银行签订资金存管协议。为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市场监管工作,规范发卡企业、商户经营行为,近几年我局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公安局开展单用途预付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检查,随机抽取发卡企业3—5家,检查企业单用途预付卡业务开展、税收、以及是否存在非法集资等情况。
四、关于加强行业自律的建议
2024年1—4月,全国12315平台我市共接收涉预付式消费投诉举报53件,预付式消费呈逐年增长态势,主要涉及健身娱乐、餐饮、洗车、美容美发、教育培养等领域,虽然相关领域有自身行业发展规范和服务标准,但未将单用途预付卡消费纳入行业规范范围,缺乏行业自律手段。下一步,将发动行业协会、商会组织引领作用,通过完善行业发展规范、发布倡议书、加大宣传等途径,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倡导企业诚信经营,规范预付卡消费市场秩序,自觉营造良好的消费市场环境。同时,建立协会沟通协调机制,如遇预付卡消费纠纷问题,协会要主动介入,积极解决消费者诉求,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关于加强宣传教育的建议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纳入每年的3.15诚信经营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内容,通过制作展板、发放宣传单、现场讲解等形式向广大市民朋友宣传预付卡相关知识和法律法规,引导市民理性消费。市场监管部门通过12315平台消费者反馈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消费纠纷问题,不定期对预付卡经营户进行了行政约谈和法律培训。结合日常预付卡消费投诉真实案例,重点在开卡备案情形、预收资金用途、预收资金限额等方面对预付卡经营户实施行政告诫,提醒商户依法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经营业务,杜绝失信交易和欺诈交易行为。为增强被约谈商户依法经营的意识,还组织商户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以及《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阐释了经营者在预付消费服务方面应当履行的义务,以及侵害消费者权益需承担的法律责任。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商务工作的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