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邈代表:
您在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扶持地摊经济发展稳就业保民生的建议》(第429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小地摊蕴含大民生,在后疫情时代,地摊经济对激发城市活力、促进广大青年灵活就业、缓解民生困境发挥重要作用,为城市发展增添一缕烟火气。我市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大力发展夜市+地摊经济,通过项目谋划、政策引导,指导市场主体合理规划空间布局,打造夜市消费集聚区,提振夜间消费市场。
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达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节第二十一条规定: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可以根据群众需要,在不影响安全、交通、市容、环保等情况下,设置临时摊区。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的地点、时限有序经营。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出办法》第三条,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2023年7月出台《达州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该《条例》共5章36条,其中提到农贸市场的规范化建设,主要规定市场规划、建设规范、配套建设、临时摊点设置等内容。进一步规划农贸市场规范建设、管理,维护农贸市场经营秩序和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打造夜市消费新场景
自2020年以来,我市聚焦载体打造,持续培育夜间消费场景,依托现有大型商圈、特色街区等,成功打造賨人里、哈罗街区·达州记忆、巴渠美食街等夜经济集聚街区,进一步提升夜间经济载体功能,为夜间消费增添新动能。利用抖音、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自媒体加大对夜间消费场景宣传报道、推广本地特色餐饮美食、夜间文娱活动,借助网红引流,在夜市区域进行直播拍照打卡,吸引更多年轻消费群体。同时,借助重要节假日举办各类促消费活动,例如三里古街新春彩灯游乐美食嘉年华、夏季啤酒音乐节、小龙虾音乐啤酒节、后备箱集市等各类夜间活动,既达到了促民生、保就业目的,又带动了达城市民消费热情。
三、加强社会组织监督
后疫情时代经济增长压力沉重,发展地摊经济是保就业促民生的重要举措,同时也为社会治理带来了挑战。为进一步促进中小微企业、个体私营户规范发展,达州市民政局登记成立了“达州市中小微企业商会”“达州市个体私营经济协会”等33个市级行业协会商会,7个县(市、区)成立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地摊商户可以选择合适的商协会加入。
四、强化政策支持
(一)规范管理方面。市城管执法局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允许商圈、步行街、夜市等商业地标在符合条件的区域规范化、品质化、常态化发展“外摆经济”“地摊经济”,实行划线经营,一点一策。目前,中心城区有通川桥土烟市场、紫衫公馆蔬果临时摊区、中迪国际临时摊区等16处临时摊区,根据不同点位需求,分别明确了经营时间和范围。在执法管理中,坚持柔性执法和包容审慎监管,以劝导教育为主,按照“首违不罚”“轻微不罚”事项清单,对情节轻微、危害后果轻微的违法行为,从轻或免于处罚,激发商家经营和百姓消费活力。
(二)金融支持方面。自2020年以来,市财政局指导达州农商行创新出台蜀信E地摊贷,用于支持辖内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开展地摊经营,自该产品出台以来,总共发放1.65亿元贷款,支持3200余户市场主体。 下一步,将从资金筹集、降低贷款门槛、贴息额度提高、办事流程简化等方面发力,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地摊贷的投放力度,给予地摊经营者更多资金支持,着力解决地摊经济融资难的问题。
(三)税收优惠政策方面。一是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在享受现行其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可叠加享受本条优惠政策。二是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三是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商务工作的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