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财政局关于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152号提案办理情况(A)的函

发布日期: 2024-09-09 10:47:51

李蓉委员:

您在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立产业园区发展引导基金的建议》(第152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设立全市产业园区发展引导基金

为推进我市优势主导产业培育、产业转型升级以及“3+3+N”现代产业集群建设发展,推动我市产业园区建设,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由市产业发展公司牵头设立达州市万达开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北京国信中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计划总规模100亿元,首期10亿元。该基金主要投资支持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相关基础设施建设、装备制造、能源化工、新材料、农产品加工、电子信息、轻纺服饰、交通物流、文化旅游等重大工业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项目。目前市产业发展公司正在推进基金债组卷申报工作,下一步将加快建立完善基金架构、投资及运作等相关机制。

二、选取产业园区试点组建产业园区发展引导基金

目前正在积极推进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设立,待基金正式设立并投入使用后,将积极探索在高新区、东部经开区、普光经开区等产业基础较好、主导产业突出、发展前景较大的产业园区试点,采取“市县联动”模式,设立子基金,促进园区产业发展。

三、成立市属基金管理公司管理产业基金

为加强万达开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管理,目前已选取北京国信中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达州市万达开统筹发展基金的普通合伙人(GP)及基金的管理人。当前我市市本级尚无一支正式运作的政府引导基金,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需符合“注册资本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主要股东具有从事证券经营、证券投资咨询、信托资产管理或者其他金融资产管理的较好的经营业绩和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记录,注册资本不低于三亿元人民币”等条件,涉及多个方面的审核,注册资本及股东资质要求较高。综合来看,当前立即成立市属基金管理公司必要性和可行性不足,我局将会同市国资委等部门认真研究,待我市政府引导基金运行相对成熟后,积极探索成立市属基金管理公司。

四、储备培养金融人才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金融人才工作,一是加强对金融人才的激励。印发出台《达州市财政金融互动奖补资金管理办法》,明确提出“对持有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北美精算师(ASA)、中国精算师(FCAA)、英国特许注册会计师(ACCA)执业资格证书并引进至我市金融系统的金融人才及我市金融系统新取得相关证书的金融人才,在我市金融系统全职工作满1年后,市级财政给予一次性补贴10万元。并提供落户、住房、就医、社保、子女义务教育等便利。”二是加强对金融人才的培养储备。支持鼓励在达高校开设金融相关专业或课程和绿色金融创新创业教育孵化基地,科学制定金融人才培养方案,为达州金融体系建设储备专业人才队伍。

最后,再次感谢你对财政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财政局

                             2024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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