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兰委员:
你在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商业预付卡监管的建议》(第494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近年来,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广泛运用于餐饮、健身娱乐、美容美发、教育培训等服务领域,在给消费者带来优惠和便利的同时也存在诸多问题,例如商家跑路、经济纠纷、虚假宣传等问题严重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阻碍了市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您提出的预付卡备案、监管等宝贵建议对我们工作开展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
一、关于出台“发卡必备案”制度的建议
从《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实施以来,在商务部业务统一平台备案从事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活动的企业17家,其中规模发卡企业2家,其他发卡企业15家。申请注销企业14家。由于备案及数据填报更多依靠企业自主行为,目前,达州市从事单用途预付卡业务的企业未完全纳入平台备案,已备案企业中,除2家规模发卡企业按照要求每季度上报单用途卡业务情况以外,其他发卡企业均未按要求定期填报相关数据,后续需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各县(市、区)商务局定期摸排单用途预付卡使用情况,督促企业及时更新平台相关数据。
二、关于完善“充值必监管”的行业主管责任的建议
按照《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规模发卡企业、集团发卡企业和品牌发卡企业实行资金存管制度。目前系统备案规模发卡企业均设立资金存管账户,与银行签订资金存管协议。为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市场监管工作,规范发卡企业、商户经营行为,每年我局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公安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检查。随机抽取发卡企业3—5家,检查企业单用途预付卡业务开展、台账、税收、以及是否存在非法集资等情况。2021—2022年,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中发现发卡企业未备案情况1家,已责令限期整改。2021年,针对部分“纸螃蟹”等提货卡券在市场上出现兑付难、空转套利等问题,我局及时印发《开展单用途预付卡专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指导各县(市、区)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单用途卡专项整治工作。2022年,通川区市场监管局塔沱市场监管所针对辖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消费纠纷突出的问题,对40余家预付卡经营户进行了行政约谈和法律培训。行政约谈会上,相关工作人员结合日常预付卡消费投诉真实案例,重点在开卡备案情形、预收资金用途、预收资金限额等方面对预付卡经营户实施行政告诫,提醒商户依法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经营业务,杜绝失信交易和欺诈交易行为。为增强被约谈商户依法经营的意识,还组织商户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以及《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阐释了经营者在预付消费服务方面应当履行的义务,以及侵害消费者权益需承担的法律责任。
三、关于加强发票管理和税收检查的建议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联合执法检查时,市公安局、市税务局结合职能职责均对抽查企业的发票、税务、是否存在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现场检查。市公安局主要检查防范打击借预付卡消费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等犯罪行为,市税务局主要检查纳税人税收缴纳情况,通过查看相关纸质资料,询问企业负责人等方式,确保资料完善、合规合法。
最后,再次感谢你对商务工作的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