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市商发〔2024〕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达州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达州市商务局
达州市财政局
达州市公安局
达州市能源产业发展局
达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达州市民政局
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达州市生态环境局
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达州市交通运输局
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达州市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达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达州监管分局
2024年6月5日
达州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省关于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决策部署,结合达州实际,在全市开展汽车换“能”、家电换“智”、家装厨卫“焕新”三大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着力扩大有效需求协同发展,顺应消费市场新形势、新趋势,以标准为牵引、“达人达礼”活动为载体、换新政策为激励、畅通经济循环为驱动,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原则,加快发展“换新+回收”新体系新模式,建立“去旧更容易、换新更愿意”的有效机制,推动消费升级与产业升级良性互动,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
通过政策支持和引导,力争到2027年,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加快淘汰,高效节能家电市场占有率稳步提升,更新消费成为消费经济的重要引擎。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一倍,二手车交易量增长50%,废旧家电回收量增长35%。
二、开展汽车换“能”行动
(一)加大财政金融政策支持力度。贯彻落实国家、省汽车“以旧换新”支持政策,自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含当日,下同)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其中,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7000元。所需资金除国家、省级财政承担部分外,剩余部分市、区财政按5:5共同分担,扩权县全额承担,并按程序和时限要求兑现补贴资金;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当前经济持续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执行商务厅二手车销售奖补方案,对入库的二手车销售企业在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产生的二手车销售额(不含二手车出口,下同)的0.5%给予资金奖补,单户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所需资金除省级财政承担部分外,剩余部分由市、区财政按5:5共同分担,扩权县全额承担。调整汽车贷款有关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汽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利率、期限,鼓励金融机构适当减免汽车以旧换新过程中提前结清贷款产生的违约金;鼓励保险机构进一步丰富汽车保险产品和服务,合理确定新能源汽车等保险费率。
(二)健全报废车回收拆解体系。严格执行机动车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要求,采取科学划定限行区域、强化路检路查、定期排放检验和引导回收拆解等方式,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通过简化流程、开辟绿色通道等方式,提高老旧车报废注销便利化水平。优化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产业布局,推动形成有进有出、优胜劣汰的市场生态。支持符合条件的报废车回收拆解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推广上门收车服务模式,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优化回收、拆解、注销“一站式”服务。引导报废车回收拆解企业实施差异化精细拆解,与废钢铁、废有色金属等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深化合作,促进零部件回用和再制造,提高资源高值化综合利用水平,带动报废车回收价格提升,激发报废更新意愿。深化跨部门综合监管,常态化开展随机暗访,依法查处违规违法行为,出台安全生产工作指引。
(三)促进二手车放心便利交易。深入落实二手车销售“反向开票”、异地交易登记、转让登记“一证通办”等便利化措施,破除各类隐形障碍。鼓励新车销售企业拓展二手车业务。鼓励“互联网+二手车”模式发展,发挥二手车交易平台直联买卖双方的优势,推动二手车交易减环节、降成本、提效率。鼓励发展市场化的二手车信息查询平台,推动汽车领域非保密、非隐私信息开放使用。规范二手车鉴定评估,引导二手车经销企业提供并展示车辆状况表,明示车辆基本信息、重要配置、价格等内容。
(四)培育壮大二手车经营主体。支持二手车销售由经纪转经销,落实二手车经销企业“升规入统”鼓励和销售奖补政策。鼓励汽车生产企业开展二手车置换、厂家认证等业务,鼓励二手车经销企业提供车辆质保服务,探索开展二手车经销企业分级分类管理。积极培育二手车交易全国百强企业,促进二手车品牌化、规模化发展。鼓励企业参加“四川整车贸易全球行”活动,积极开拓二手车国际市场。
(五)支持汽车流通消费创新。争取国家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健全完善充(换)电、停车、智慧交通等基础设施。完善汽车领域信息披露制度,健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汽车全生命周期信息化管理。支持汽车改装、汽车租赁、汽车赛事、房车露营、传统经典车等相关行业规范发展,打造形成一批具有影响力、带动力的汽车后市场项目,促进汽车从交通工具向生活空间转变。
三、开展家电换“智”行动
(六)强化惠民政策引导。实施家电以旧换新消费补贴,引导市民淘汰老旧家电产品,对个人消费者在2024年6月1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到达州市内参与以旧换新的销售企业采取交售旧家电方式购买的电视机、电冰箱(冰柜)、洗衣机(干衣机)、空调、投影仪、集成灶、热水器七大类绿色智能家电,按其含税实际成交价格的10%给予一次性补贴,单台(套)最高不超过1000元。所需资金除省级财政承担35%以外,剩余部分市、区财政按5:5共同分担,扩权县全额承担。支持家电企业采取政策宣讲、免费拆装、免费清洗、高空排雷、送新拖旧等方式,开展绿色智能家电进乡镇、进社区、进小区,利用公共场地配套开展相关展示展销活动。鼓励各县(市、区)出台配套政策,采取发放消费券、财政贴息、利率优惠等方式,最大程度释放政策叠加效应。落实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政策。
(七)完善家电流通服务体系。统筹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资金,支持家电销售企业、回收企业共建家电“拆旧装新”一体化服务网络。引导家电销售企业、电商平台下沉县、乡、村,开设家电品牌连锁店、体验店等销售专区,完善农村家电流通体系。鼓励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服务、回收、消费金融等各类企业,开设线上线下家电以旧换新专区。
(八)推动废旧家电循环利用。积极培育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典型企业,鼓励建设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对获评“废旧家电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典型企业”“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的企业,给予一定资金奖励。强化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引领,探索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在规划、建设、运营等方面“两网融合”。督促家电回收企业将废旧家电销售给合法合规拆解企业。结合达州市城乡人口规模、居民社区分布等情况,合理布局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街道(乡、镇)中转站和区域性分拣中心。逐步完善社区周边配套设施,将废旧家电回收网点、家电维修店纳入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全市新增标准化规范化回收站点7个以上。
四、开展家装厨卫“焕新”行动
(九)加大惠民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统筹各类财政资金支持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和适老化改造,通过发放家装消费券等方式对购买家装厨卫产品的消费者给予支持。支持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装修、大修自住住房。支持家装、家居企业联动达州本地金融机构,采取商户贴息、银行利率优惠等方式,推出“金融+家装”惠民家装消费套餐。鼓励金融机构支持智能家居、家庭装修和居家适老化改造等消费,合理确定贷款利率和还款期限,优化审批流程,提升贷款便利性。推动智能家居在智慧厨房、健康卫浴、家庭安防、养老监护等更多生活场景落地。
(十)提升家居便民服务。以居民小区为据点,动员家居龙头企业探索建立“公益维修队”开展入户检修、评估、提供家居产品优惠化套餐。支持企业创新服务模式,引导企业经营主体提供家具、厨卫等消费品上门“送、装、拆、收”一条龙服务,推广使用小程序、APP、售后服务群等线上服务平台。鼓励街道、社区和居民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设置“家装便民服务点”“大件垃圾存放点”,免费提供家装市场信息咨询、家具临时存放等服务。
上述汽车换“能”、家电换“智”、家装厨卫“焕新”行动中,消费者通过线下消费贷款进行汽车和家电购置、住房装修消费并符合条件的,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持续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办规〔2024〕2号)中相关规定享受消费信贷财政贴息。
五、组织实施
(十一)强化保障措施。市商务局、市财政局牵头,会同市公安局、市能源产业发展局、市经信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税务局、人行达州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达州监管分局等部门(单位)建立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协调机制,研究解决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县(市、区)应在市级政策标准下组织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细化落实举措,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要素保障,以持续培育“达人达礼”消费品牌为牵引,组织具有市场优势的重点企业开展新能源汽车消费季、智能家电消费季、家装焕新消费季等主题活动。持续做好消费市场监测,强化政策跟踪问效。优化消费环境,强化公平竞争,严防地方保护、企业借机涨价、违规骗补等行为。加强资金管理,统筹用好各级各类财政资金,确保“真金白银”的优惠直达消费者。本方案与其他相关政策重复或雷同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