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我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0-07-03 00:00:00 字体: [ ]

7月2日,市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决定:2020年7月1日起,达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540元提高到60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350元提高到400元;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710元提高到780元,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510元提高到520元。 (江吉)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03-2020 Dazhou of Sichuan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达州市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蜀ICP备05031156号 公安备案号51170202000231
网站标识码:5117000005
主办单位: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