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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6-08-12 00:00:00 字体: [ ]

近日,市政府办印发《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的通知》,从2016年7月1日起调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其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43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260元。要求:各县(市、区)、达州经开区结合实际,参照本标准低限制定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并认真抓好落实,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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