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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83号建议 办理情况(A)的函

来源: 发布时间: 2023-08-20 20:22:23 字体: [ ]


陈庆祝代表:

您在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小区电动车充电管理的建议》(第483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目前,我市共有物业小区(含老旧小区)707个,其中85%的小区都没有安装相应的电动车充电设施,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为了有效规范充电管理,我局主要做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制度保障。积极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整治三年计划》(达市住建发〔2020〕368号)要求,配合消防等部门做好飞线充电整治,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强化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并劝阻违规拉线行为,不让“飞线”变成“导火线”,杜绝触电、火灾等安全隐患。对拒不改正的单位或个人,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报辖区消防部门依法处置。与此同时,我们正在会同发改部门全面梳理全市充电桩各项问题,拟出台电动车充电规范性文件,旨在全面保障电动车日常管理。

二、分类实施,严把规划改造关。一是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推进提升。在老旧小区改造中,将清理废旧电动车、集中建设电动车充电设施作为改造内容。自然资源部门在审查老旧小区规划设计方案时,对非机动车停车位位置、泊位及充电设施进行审查,并在现场予以公示,广泛征求居民意见,取得小区居民同意后实施。电力部门对拟新建的集中充电桩或者充电棚,进行现场勘察,根据拟设置的充电设施位置,确定合理的接入方式,开辟绿色通道,供电设施需要增容改造的,将加大配网建设与改造,尽早实现投运接电,最大化节约用户时间成本。二是结合物业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了电动车充电专项整治。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全面排查整治既有小区电动自行车乱拉乱接充电问题,结合小区提升改造,按照标准统一、程序合法合规的要求,新增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逐步实现规范化管理。

三、从严管理,强化日常监管关。一是强化物业服务企业在电动自行车充电管理工作职责。督促物业企业将电动车乱停放充电排查工作纳入物业服务日常工作,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制止违规充电行为,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协助消防部门对飞线充电的查处。同时强化对充电场所的日常消防管理,按照消防要求配备灭火器,制定专项消防应急救援计划并定期开展演练。二是强化业主自我管理意识。充分发挥行业管理职责,将禁止在共有楼梯间、楼道或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非指定区域停放电动车和为电动车充电作为重要内容在《小区临时管理规约》中进行明确,同时明确有此类行为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采取强制搬离、收取充电器等方式规范电动车停车和充电行为。三是结合文明城市、物业专项整治工作,将电动车乱停乱放、私拉电线充电作为重点整治内容进行整治。四是加强专项整治。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会同消防部门对全市707个物业小区进行了全面摸排,共查出“飞线充电”问题197处,整改问题197处,整改率100%。

四、主动引导,强化宣传引导关。要求物业企业充分利用楼道宣传栏、电子屏、微信群等形式,加强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同时通过多种形式及时曝光典型火灾案例和电动车安全存放、充电常识,通过宣传教育,引导业主提高自我安全防范意识,形成人人参与、相互监督的社会氛围。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15日

(联系人:曹春华,联系电话:15708477076)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市人大城环资委,市政府督查室,有关协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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