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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75号建议 办理情况(A)的函

来源: 发布时间: 2023-08-20 20:26:08 字体: [ ]



杨从刚代表:

您在市人大五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开展“物业 养老”服务的建议》(第075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2018年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通过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养老服务能力、完善养老服务要素保障、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强化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加快推进我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多措并举做好养老服务工作。

一、完善社区养老服务配套设施。根据《关于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严格落实“新建住宅小区按每百户不少于30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公益性养老服务用房”工作要求,我们对中心城区物业小区进行了全面摸排,对43个物业小区应建未建养老服务用房进行配建(其中市本级13个,通川区18个,达川区12个)。持续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网络标准化建设,截至目前,全市标准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已实现镇(街)村(居)全覆盖,街道(乡镇)全部建成日间照料中心,城乡社区全部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站。

二、探索“物业 养老”服务模式。我市鼓励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养老服务工作,并将养老服务工作明确列入全市“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利用现有场地设施、人员队伍、服务网络,内设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部门,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点建设,符合条件的可纳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补贴范围,为所服务住宅小区提供多元化、个性化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支持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增设无障碍通道、加装电梯等设施适老化改造,以及提供地面防滑、加装扶手、消除地面高差等居家社区适老化改造。目前,在物业小区建成“物业 养老”的有11个,25个小区正在谋划布局中。

三、加大养老事业财政资金扶持。随着我市人口老龄化加剧,养老服务需求逐渐增多,根据《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不断加强财政资金精准投入,建立稳定的养老服务经费保障机制,支持居家社区养老设施建设、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等项目,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机制。持续推动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因地制宜配建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进一步巩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基础性地位,全面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发展水平。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15日

(联系人:曹春华,联系电话:15708477076)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市人大城环资委,市政府督查室,有关协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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