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林业局:
现将刘进平代表在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全市湿地公园保护》(第463号建议)协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建议中提出“结合我市实际,落实好湿地公园保护工作”,按照我局职能职责,开展了莲花湖湿地保护等相关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全面加强水质监测。通川区生态环境监测站严格按照环境监测工作方案,每月对莲花湖组织开展水质例行监测,主要监测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氨氮、石油类、挥发酚等水质指标,逐月出具水质监测报告,2022年每月水质为Ⅲ类(除7、9月为Ⅱ类),为湿地水环境保护提供了科学支撑,促进水环境优美。
(二)切实抓好学习宣传。加强《达州市莲花湖湿地保护条例》的宣传,同时将《条例》纳入“八五”普法,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与其他重点法律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利用3 f 22世界水日、6 f 5世界环境日、12 f 4宪法宣传日等时间节点,发挥报纸、电视、网络和“两微一端”等媒体作用,营造依法治湖、依法管湖、依法护湖的良好氛围。配合市人大、市林业局开展《达州市莲花湖湿地保护条例》修订工作。
(三)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坚持依法治理环境污染和保护生态环境不动摇,守住生态环保底线,严厉惩治莲花湖周边保护区和核心保护区内的环境违法行为,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不断健全完善四级网格体系,配备执法记录仪等办公取证设备,多次组织乡镇(街道)环境网格监管业务骨干专项培训,极大地调动基层网格力量。
二、存在的问题
(一)普法宣传方式有待改进。宣传方面我局每年都开展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六五环境日、“12.4”国家宪法日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但目前全市仍需扩大宣传范围,不断提升群众保护湿地公园的意识。
(二)美丽河湖创建工作有待加强。四川省美丽河湖创建工作正在加快推进中,我市莲花湖水库历时三年实施湿地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和景区打造,以截污、活水、护坡驳岸、建园绿化等措施,完成“华丽转身”,成为镶嵌在川东北大地的一颗璀璨湿地明珠。但和《四川省美丽河湖评价指标体系》有所差距,有待加快完善工作内容。
三、下一步建议
(一)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各级政府、部门应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以及新媒体深入开展“法律七进”宣传活动,做到报纸见字、电视有影、网络发声。该宣传活动要深入基层,扩大宣传覆盖面,从而不断提升群众保护水源的自觉性、主动性。
(二)加快推进美丽河湖建设工作。建设美丽河湖是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实践,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美丽四川的部署要求。将继续完善其他相关指标内容,积极推进莲花湖水库美丽河湖的创建。
达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4月27日
(联系人:水科魏力辉 联系电话:18008182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