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卫计委获悉,我市全面落实国家对贫困人口的健康红利,确保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有医疗保障,有健康管理,健康扶贫工作有序推进。截止目前,全市已完成55797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健康体检;“十免四补助”政策共计补助96.1万人次,补助费用8612.24万元;全面落实了“先诊疗后结算”要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不缴纳押金,诊疗结束后,直接与新农合、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医药爱心扶贫基金等各类经费保障机构直接结算。
调整参保缴费方式
据了解,由贫困人口自己缴费的参保费用已调整为财政代缴。在办理2017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时,由扶贫移民部门确定并提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花名册,其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部门给予全额代缴,所需经费由省财政补助70%,县(市、区)财政补助30%,确保参保率达到100%。
调整补偿政策
为了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制度,落实首诊责任,规范双向转诊。补偿政策调整为县域内住院和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个人支付占比均控制在10%以内。主要通过“两保、三救助、三基金”医保扶持政策,减轻贫困人口就医负担。所有贫困人口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县域内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全报销、民政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顺序予以保障。同时,统筹使用医药爱心扶贫基金、卫生扶贫救助基金、重大疾病慈善救助基金。
免费健康体检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卫生计生委脱贫攻坚的总体部署,我市将免费为贫困人口提供健康体检服务。
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脱贫期间内均可到居住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享受免费的健康体检一次,所需经费全部由政府承担。
贫困人口“十免四补助”政策
“十免”
1、免收一般诊疗费;
2、免收院内会诊费;
3、免费开展白内障复明手术项目;
4、免费艾滋病抗病毒药物和抗结核一线药物治疗;
5、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6、免费提供妇幼健康服务和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
7、免费提供巡回医疗服务;
8、免费药物治疗包虫病患者;
9、免费提供基本医保(新农合)个人缴费;
10、免费实施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服务。
“四补助”
1、对手术治疗包虫病患者按2、5万元/人给予补助;
2、对0-6岁贫困残疾儿童进行手术、康复训练和辅具适配按3万元/人给予补助;
3、对符合治疗救助条件的晚期血吸虫病人补助5000元/人/年给予补助;
4、对贫困人口大骨节病患者按700元/人/年给予对症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