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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53号建议 办理情况(A)的函

来源: 发布时间: 2023-09-25 16:21:37 字体: [ ]

达市府办函〔2016〕3号

尊敬的人大代表:

您在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立健全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改善人口出生率的建议》(第253号建议)收悉。经商市教育局、市医保局,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关于“完善医保报销政策”方面

近年来,市医保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精神,着力完善生育保险制度,切实提高医保支持生育力度。一是持续完善生育保险政策体系。生育保险是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在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方面,生育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参保女职工住院分娩、计划生育和产前检查的医疗费用;在生育津贴方面,女职工产假和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按规定享受生育津贴。2020年,印发《达州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方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与生育险合并实施,全面实现两项保险参保同步登记、基金合并运行、征缴管理一致、监督管理统一、经办服务一体化,将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女职工全部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2022年,出台《达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明确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参保职工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方式进行报销,改变原定额报销方式,切实提高了生育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患者医保待遇。并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和应享受产假天数计发生育津贴,切实维护女职工生育保障权益。二是落实生育三孩人群医保待遇。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支持三孩政策生育保险工作的通知》要求,确保生育三孩人群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等各项待遇享受到位。重点做好新生儿参保工作,及时将新生儿纳入医疗保障范围,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日内参加出生当年居民医保的,从其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居民医保待遇,减轻新生儿医疗费用负担。三是保障城乡居民生育医疗费用。将参保居民发生的政策内生育费纳入居民医保基金支付范围,进行定额报销,因其他疾病须终止妊娠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居民住院医疗费用规定报销。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以收定支”原则,根据现行城乡居民参保筹资标准和我市医保基金运行情况制定报销限额。尽管目前我市居民生育费定额报销限额不高,但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基本医疗保险将实施省级统筹,逐步实现政策规范统一,各统筹区原则上不再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政策。接下来,市医保局将加大向上争取汇报力度,力争提高我市城乡居民生育保障水平。

二、关于“完善婴幼儿照护机制”方面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托育服务发展工作,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托育服务发展工作格局。一是出台政策保障实施。先后出台了《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达市府办〔2020〕62号)、《达州市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实施方案》(达市府办发〔2022〕19号)等系列文件,同时对托育机构实行用水、用电、用气优惠价格政策,将托育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纳入中心城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免项目目录,有效保障托育服务工作有序推进。二是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近年来,我市积极开展普惠托育专项行动。2021年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100万元,在市政府机关幼儿园新增普惠托位100个,已于2022年春季招生。2022年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300万元,在达州市妇女儿童医院、达川区妇幼保健院分别建设普惠性托位150个;争取省级补助资金150万,新增普惠性托位300个。2023年争取省级补助资金450万元,新增普惠性托位900个(数量在全省仅次于成都市),目前全市千人口托位数达3.338个。三是加强托育服务行业监管。搭建了全市卫生健康行政人员、托育机构负责人等参与的托育业务交流群,线上开展业务指导和政策宣讲,进一步提高托育服务相关制度的执行力度。按照上级政策要求,规范托育机构登记备案流程,目前全市已有38家托育机构完成备案。联合市消防救援支队印发《关于做好托育机构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建立联合监督检查和信息互通等联动工作机制,定期对全市托育机构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联合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做好托幼(育)机构卫生自查工作的通知》,督促各托育机构每月线上完成一次卫生自查,市县两级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对各托育机构卫生管理情况进行动态抽查,规范引导托育服务市场良性发展。

三、关于“培育引进优质教育资源”方面

“十四五”以来,我市坚定不移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深入实施教育提质工程,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截至2022年底,全市有各级各类学校(点)共1808所,其中幼儿园635所、小学257所、小学教学点525个、初中84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20所、高中52所、中职28所、普通高校3所、成人高校1所。在校学生94.55万人,其中学前教育14.77万人、义务教育54.75万人、高中12.47万人、中职5.73万人、普通高等教育4万人、成人教育2.84万人。学前教育毛入园率95.95%、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52.11%、普惠性幼儿园占比86.56%、义务教育巩固率99%、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3.2%。

为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我市引进达州嘉祥外国语学校、达州天立学校、达州鸿鹄高级中学、达州达川区东辰学校、大竹县川师大附属实验学校和渠县成都实验外国语学校等优质民办普通高中,已基本满足广大市民对优质民办教育资源的需求。根据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暂停审批设立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通知》(川教函〔2021〕183号)要求,从2021年起全省不再审批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目前,市教育局大力统筹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一是组建基础教育联盟。采取“名校 弱校”“名校 新校”、领办、整合等多种形式,实现名校资源利用效益最大化,快速提升全市教育质量整体水平,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快速扩充,有效促进区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二是创新学区管理体系。探索实行“县级教育主管部门管学区,学区设立‘学区长’,辐射管理学区内其他学校”机制,促进教育质量整体提升,不断缩小城乡义务教育差距。三是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双减”政策和“5 2”课后服务全覆盖,加大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力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教育的获得感、幸福感。

虽然我们在促进人口增长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是距离现实的需求和群众的期盼仍有差距。接下来,我们将进一步健全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有力促进全市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7月28日

(联系人:人口家庭科蒋婷婷,联系电话:0818-3091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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