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教育局
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05号建议
办理情况(A)的函
陈学泮代表:
您在达州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整治校园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开展评选的建议》(第305号建议)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网络投票逐步兴起,因便捷、公开、参与度广等特点逐步成为地方和学校评先选优活动的手段之一,客观上拓展了公众参与评比表彰活动的渠道,提高了社会关注度与参与度,但如您所言,也确实滋生了刷票买票等现象,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不正之风,影响育人实效。为切实规范校园网络投票管理,我们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园评先选优网络投票活动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16〕46号)精神,积极强化统筹协调,坚持依法管理、规范管理。
一、关于“开展网络投票整治活动”问题
今年以来,我们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认真整治网络投票问题,将其作为党建重要工作予以推动。通过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教育领域网络投票整治工作,要求各地明确界定校园网络投票活动的内容范围,坚持“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按照相关活动是否具有法理依据、是否有利于学校事业发展、是否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标准,完善政策、健全制度,加强对教育系统有关部门、单位、学生社团、个人开展类似活动的教育引导,抵制低俗化、娱乐化、商业化倾向。对于教育系统之外其他组织和个人针对在校师生所开展的类似活动,除有特别依据,如国家相关部门统一组织外,一般不倡导,不支持,不宣传。
二、关于“严格评先选优标准,不完全以网络投票方式计数”问题
评先选优作为正向激励的有效手段,一直是教师、家长、学生的关注重点。近年来,我们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和谁主办谁负责”的基本原则,切实加强对校园评先选优网络投票活动的管理,深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是严格选优标准。要求各地各校按照“一事一报”制度把好“入口关”,对于评先选优活动,要科学研判评估网络投票对于校园评先选优的价值和影响,坚持“不唯票、只唯实”,综合运用材料审核、陈述答辩、专家评议等多种方式,全面客观的开展先进典型培养和选树。二是强化正面倡树。积极发挥网络的传播优势和辐射功能,科学使用各类校园网络平台,加强对先进事迹、典型人物、优秀案例的宣传推送,大力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良好氛围。三是加强德育教育。在全系统深入开展“三有学生”建设行动,“三个校园”建设行动及“让校园更美好”主题活动,深入开展“新时代好少年评选”“网络安全教育”等各类德育活动1000余场次,教育广大青少年树立崇尚诚信、求真务实的价值取向。
三、关于“学生个人荣誉网络评选禁用社会投票,必须投票的采用实名制”问题
学生个人荣誉评选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我们正不断加强管控力度,持续纠治网络投票。网络评选采用实名制主要是防范恶意营销,目前我们正积极加强与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间的协同治理,严厉打击和查处违规经营网络刷票公司,严厉打击含有诱导分享、有偿拉票、欺诈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投票,坚决遏制借评选之名行营销之实的不法行为,持续发力不断推进校园网络投票规范管理。下一步,我们将不断强化校园网络投票评选管理,规范网络环境,塑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教育局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