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市公办议〔2023〕36号
张世龙代表:
您在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合理设置交通标识牌的建议》(第358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加强巡查整治
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属于城市道路附属设施,是随着城市道路建设发展而逐步完善的。我市中心城区道路在较长的历史沿革中,多个部门参与建设,交通标志在标准把握和样式统一方面还存在着诸多问题。近年来,市公安局根据市政府授权,开始对中心城区交通安全设施统一进行管理维护,以主次干道为重点整治纠正了一批不规范的道路交通标志。但从目前看,对背街小巷的整治力度尚有不足,市公安局责成巡查队伍加强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优化交通标志
根据您在建议中反映的马蹄街交通标志问题,市公安局派专人进行了现场调研办公。经核查,目前在马蹄街入口(大西街路口)设置有两处标志。其一为单向通行标志,设于路侧人行道处,为2018年实施单向通行时设置;其二为人行道指示标志,设于隔离栏端头,为2022年规范人行通道时设置。从目前看,由于两处标志距离较近,单独设置占用道路面积、空间较大,已将其优化组合、合二为一,腾出更多的人行空间,营造更便利的通行条件。
三、加强交通安全设施建设
市公安局将对中心城区道路交通条件进行充分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以学校、医院、商业集中区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努力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公安局
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