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 源: |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达市府办函〔2024〕21号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达州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达州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起草调研论证
承办单位须严格按照《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达市府发〔2018〕2号)和《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达市府发〔2024〕4号)要求,认真开展重大决策事项和规范性文件前期调研论证工作,全面准确收集掌握有关信息和基础材料,为科学拟定决策方案或规范性文件草案打下坚实基础。针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决策事项和规范性文件,承办单位可以委托有关专家、专业机构或社会组织进行调研,市司法局应给予必要的工作指导。
二、严格文件制定程序
承办单位拟定重大决策事项或规范性文件草案时,应当严格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等程序。涉及公众切身利益或对其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承办单位应当通过公开征求、召开听证会、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涉及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承办单位应当组织相关领域专家(专业人士)或专业机构进行专家论证,论证意见和结论应当由论证参与人员署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的,承办单位应当进行风险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承办单位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或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承办单位还要充分听取有关企业、行业协会、商会意见。承办单位在将重大决策事项或规范性文件草案送审前,需经履行合法性审查职责的机构(科室)初审。
三、规范报送审查材料
承办单位应当主动加强与市司法局沟通衔接,做好下列送审材料报送工作。
(一)报请市政府审议的文本送审稿及请示(含电子文档);
(二)起草说明(含电子文档);
(三)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依据和经验借鉴材料(含电子文档);
(四)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和市级有关部门(单位)意见材料;
(五)承办单位合法性审查机构初审意见;
(六)征求公众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材料;
(七)需要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的,提供公平竞争审查材料,需要听取企业、行业协会、商会意见的,提供相关材料。
未列入年度重大决策事项目录或年度规范性文件计划,确需由市政府决策或制定的,由承办单位向市政府请示,经市政府领导批示同意后,转送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
四、工作要求
此项工作已纳入2024年度依法治市目标绩效考核,各承办单位要对照目标任务,搭建起草专班,精心组织,积极筹划,全力推动两项工作按时圆满完成。
附件:1.达州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2.达州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3日
附件1
达州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序号 | 名称 | 承办单位 | 送审时间 |
1 | 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 在推进乡村振兴上全面发力的实施意见 | 市农业农村局 | 2024年4月底前 |
2 | 达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 | 市生态环境局 | 2024年4月底前 |
3 | 关于落实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工作若干措施的工作方案 |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 2024年4月底前 |
4 | 达州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2024年4月底前 |
5 | 关于新时期强化招商引资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若干政策措施 | 市经济合作外事局 | 2024年4月底前 |
6 | 达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 市气象局 | 2024年6月底前 |
7 | 达州市网络与信息安全通报预警工作规范 | 市公安局 | 2024年6月底前 |
8 | 达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 市应急局 | 2024年8月底前 |
9 | 达州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 市生态环境局 | 2024年8月底前 |
10 | 达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 市司法局 | 2024年10月底前 |
11 | 美丽达州建设规划纲要(2022—2035年) | 市生态环境局 | 2024年12月底前 |
附件2
达州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序号 | 名称 | 承办单位 | 送审时间 | 文件性质 |
1 | 达州市集体土地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 2024年4月底前 | 修订 |
2 | 达州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办法 | 市公安局 | 2024年4月底前 | 修订 |
3 | 达州市中心城区建筑“第五立面”治理指导意见(试行)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2024年5月底前 | 新制定 |
4 | 达州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2024年5月底前 | 新制定 |
5 | 达州市市场主体集群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 市市场监管局 | 2024年7月底前 | 修订 |
6 | 达州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4修订版) |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 2024年8月底前 | 修订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信息公开入口 达州市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蜀ICP备05031156号 川公网安备 51170202000231号主管:达州市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11700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