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 源: |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达市府办函〔2024〕15号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达州市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计划》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19日
达州市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重点关注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基层治理领域,努力做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达州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二、重点任务
2024年立法计划项目共9件,其中制定项目4件,调研项目4件,后评估项目1件。
(一)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起草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达州市城市停车场管理条例草案,制定达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达州市摩托车管理办法,对达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进行立法后评估。
(二)围绕生态文明建设,起草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达州市野生药用植物资源保护与利用条例草案,做好达州市农业废弃物管理办法调研论证。
(三)围绕基层治理,做好达州市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达州市活禽交易屠宰管理办法、达州市养犬管理办法调研论证。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立法计划执行。相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立法计划的贯彻执行。对于制定项目,起草单位要依法做好立法草案起草工作,并严格按照送审时限上报草案送审稿、起草说明、听证报告、论证报告、征求和采纳意见情况、依据的法律法规和其他上位法规定等有关材料,为审查、审议、签署、公布等留出合理时间。对于调研项目和后评估项目,责任单位要严格按规定开展立法调研工作和规章后评估工作,及时形成阶段性成果,送市司法局审核后,报市政府批准。
(二)加强立法指导协调。市司法局要及时跟踪了解立法计划执行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对于争议较大的立法事项,市司法局要加大协调力度,妥善处理分歧。经充分协调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市司法局、起草单位应当将争议的主要问题、处理建议意见及时按程序向市政府请示报告。
(三)加大立法宣传力度。要把法治宣传教育嵌入到立法工作当中,通过新闻发布、专家解读、媒体宣传、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解读规章,回应群众关切,弘扬法治精神,把立法过程变成普法过程。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中心、达州日报社等单位要配合做好征求公众意见、立法听证、签署公布、立法解读等环节的信息发布工作,确保立法倾听民声、体现民情、汇聚民意、集中民智、深得民心。
附件:达州市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项目表
附件
达州市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项目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责任单位 | 送审时限 |
1 | 达州市城市停车场 管理条例 | 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 审议地方性法规案 | 市城管执法局 市停车办 | 2024年3月底前 |
2 | 达州市野生药用植物 资源保护与利用条例 | 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 审议地方性法规案 | 市中医药局 | 2024年4月底前 |
3 | 达州市电动自行车 管理办法 | 拟制定市政府规章 | 市公安局 | 2024年6月底前 |
4 | 达州市摩托车管理办法 | 拟制定市政府规章 | 市公安局 | 2024年6月底前 |
5 | 达州市农业废弃物 管理办法 | 立法调研 | 市生态环境局 市农业农村局 | 2024年9月底前 |
6 | 达州市活禽交易屠宰 管理办法 | 立法调研 | 市农业农村局 | 2024年9月底前 |
7 | 达州市民办培训机构 管理办法 | 立法调研 | 市教育局 市科技局 市文体旅游局 | 2024年9月底前 |
8 | 达州市养犬管理办法 | 立法调研 | 市公安局 | 2024年9月底前 |
9 | 达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 | 立法后评估 | 市城管执法局 | 2024年10月底前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信息公开入口 达州市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蜀ICP备05031156号 川公网安备 51170202000231号主管:达州市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11700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