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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内 容 |
公告事项 | 今年1-10月,中央、省安排我市财政扶贫资金总量为17430.6万元(所有资金由省下达到县),现将资金安排情况予以公告。 |
项目 资金 安排 |
1. 第一批秦巴山区连片扶贫开发项目资金7000万元(其中:通川区1000万元,达川区1000万元,宣汉县1000万元,开江县1000万元,大竹县1000万元,渠县1000万元,万源市1000万元); 2. 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两批共6400万元(其中:通川区200万元,达川区1000万元,宣汉县1200万元,开江县700万元,大竹县900万元,渠县1300万元,万源市1100万元); 3. 万源市革命老区大竹河片区连片扶贫开发项目1200万元; 4. 劳务扶贫项目592万元(其中:通川区24万元,达川区96万元,宣汉县156万元,开江县60万元,大竹县84万元,渠县104万元,万源市68万元); 5. 达川区彩票公益金创新试点项目1000万元; 6. 扶贫贷款财政贴息资金项目500万元(其中:通川区40万元,达川区80万元,宣汉县80万元,开江县60万元,大竹县100万元,渠县80万元,万源市60万元); 7. 宣汉县雨露计划试点项目235.6万元; 8. 万源市贫困村农户固定监测点补助资金3万元; 9. 灾后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及应急救灾财政扶贫项目资金500万元(其中:达川区200万元,大竹县200万元,渠县100万元)。 |
规定 及 要求 |
1、连片扶贫开发项目:资金用于连片扶贫开发项目区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以及主导产业发展。在项目村的选择上,至少选择3个纳入“十二五”省级整村推进规划尚未启动实施的贫困村作为项目实施村。 2、整村推进扶贫项目:在纳入《四川省扶贫开发整村推进规划(2011-2015年)》的贫困村中优先选择贫困程度深、自然相连、群众积极性高的贫困村实施。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本着缺啥补啥的原则,确定整村推进实施项目,切实解决群众最困难、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的问题,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培育优势特色产业,提高贫困群众素质和自我发展能力,增加收入,脱贫致富。实现贫困户向小康户、贫困村向小康村的跨越式转变。 3. 万源市大竹河片区连片扶贫开发项目:用于《万源市革命老区大竹河片区连片扶贫开发规划(2011-2013年)2013年实施方案》中确定的基础设施、产业培育、农户环境建设和社会事业等项目,按照“改善民生、统筹规划、聚合资金、整合项目、创新机制、突出效益”的试点思路,以夯实发展基础、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社会服务水平、促进稳定增收为重点,集中时间、集中资源、集中力量,综合实施连片扶贫开发,探索革命老区发展与区域扶贫开发相结合的新途径,帮助规划区贫困群众整体脱贫致富并辐射带动周边区域加快发展。 4. 劳务扶贫项目: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农户受益的原则,以劳动力市场需求为导向,以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为培训转移对象,以实现掌握非农职业技能、转移就业、增加收入、脱贫致富为宗旨,有计划、多形式、成规模地开展转移培训。扶贫资金主要用于培训对象的教材、学费、食宿补助和必要的耗材补助。各地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培训地和受益农户所在的村,将培训对象的名单、补助环节、补助金额进行张榜公示。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监管,按有关规定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扶贫移民部门要负责培训学校、培训受益对象的确定,加强对培训内容、质量、过程、劳动力转移的监管;培训学校负责培训、转移,保证贫困劳动力通过培训,掌握技能,获得证书,实现非农转移就业。 5.彩票公益金创新试点项目:按照《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关于下达2013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扶贫开发创新试点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13〕227号)要求,2013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扶贫开发创新试点资金全部用于革命老区县贫困村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和田间作业便道建设。 6. 扶贫贷款财政贴息资金项目: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关于下达2013年扶贫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13〕292号)的通知,到户贷款贴息资金重点用于秦巴山区连片特殊贫困地区的贫困村,重点扶持农户解决温饱、带动农户增收的项目。同时将贴息对象的选择、贷款额度、贴息期限、标准、金额在当地进行实名公告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贫困户得到实惠。项目贷款贴息资金要重点选择与贫困农户增收紧密相关的种、养殖业等扶贫产业项目,明确审核贷款企业与贫困农户在发展产业上的利益联结关系,确保贫困农户通过产业发展增加收入,用于扶贫企业的当年新增贷款贴息。 7. 雨露计划试点项目:资金补助对象为试点县内农村扶贫对象中接受本地和异地高等职业(一、二、三年级)、中等职业(一、二年级)教育及一年以上技能培训(进入顶岗实习阶段的学生除外)的学生家庭。 8.贫困村农户固定监测点项目:资金补助对象为贫困村农户固定监测点样本户及辅调员。 9.灾后基础设施恢复重建财政扶贫项目:重点支持洪灾灾区1-3个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 |
公告单位 | 达州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达州市财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