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内 容 |
公告 事项 |
截止2018年1月10日,省下达我市2018年(通川区、达川区、经开区)中央、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为923.67万元,市级配套130.95万元,合计安排1054.62万元。 |
项目资金安排 |
一、下达市本级教育扶贫资金(免除学前教育保教费)13万元; 二、下达通川区教育、文化扶贫资金194.93万元(其中文化方面下达农村数字电影公益放映资金41.9万元、免除学前教育保教费153万元); 三、下达达川区教育、文化扶贫资金814.44万元(其中文化方面下达农村数字电影公益放映资金130.82万元、免除学前教育保教费206万元、广播电视文化惠民扶贫专项477.62万元); 四、下达经开区教育、文化扶贫资金32.25万元(其中文化方面下达农村数字电影公益放映资金8.73万元、免除学前教育保教费4万元、广播电视文化惠民扶贫专项19.5万元); 特别说明:因通川区、达川区、经开区农村数字电影公益放映实行整体打捆政府采购,故相应资金实际拨付达州市巴渠农村数字电影院线有限责任公司(中标公司) |
规定及 要 求 |
一、资金使用方向 各地应按照中央和省扶贫开发政策要求,结合脱贫攻坚规划和当地扶贫开发工作实际情况,紧密围绕促进减贫目标,因地制宜确定具体实施项目。 二、项目安排原则 按照责任、权力、资金、任务“四到县”的总体要求,由县(市、区)根据脱贫攻坚规划和民生工程任务,结合年度减贫任务和增收目标,以改善贫困村、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和增收脱贫为重点,自主确定项目。 |
公告 单位 |
达州市财政局 达州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达州市教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