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财政金融互动市奖补资金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1-19 17:00:39

各县(市、区)财政局、达州高新区财金局、达州东部经开区财金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金融工作局、中国人民银行达州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达州监管分局,市级各相关金融企业:

根据市财政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达州市财政金融互动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做好经济和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放大作用,切实做好2022年度财金互动奖补资金申报、审核和分配下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宣传推广。坚持“谁负责提供数据,谁负责具体政策宣传”原则,各数据来源部门(单位)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知晓度,及时将申报工作通知到符合政策条件的主体,实现奖补政策应知尽知、应报尽报,建立起“财政总牵头、各数据来源部门具体负责”的宣传工作机制,确保奖补政策有效落地落实。

二、积极组织申报。各地、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奖补资金申报工作,逾期未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各数据来源部门(单位)需及时梳理全市当年同类贷款平均利率等相关申报条件并通报至有关市场主体,同时在2024年2月底前通知相关奖补对象并完成2022年度奖补资金申报工作。

三、严格资金审核。各资金审核单位要切实履行审核责任,严格把关,确保审核报送及时、审核意见明确、数据真实准确、资料齐全完备。针对2022年度奖补资金,由市级相关部门直接审核的,市级相关部门需在3月15日前完成审核工作并将审核结果以正式文件提交市财政局;由各县(市、区)相关部门审核的,各地财政部门需在3月15日前将审核情况及实际拨付佐证资料上报市财政局。

四、严肃财经纪律。作为申报主体的相关企业和个人应对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承担主体责任,按规定程序申报和使用财政专项资金。财金互动奖补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账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截留、挤占、挪用。有关单位或个人在资金分配、管理、使用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附件:财政金融互动奖补资金申报程序及资料明细表

 

 

达州市财政局

2024年1月19日

附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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