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内 容 |
公告 事项 |
截止2018年5月21日,省下达我市2018年(通川区、达川区、经开区、万源市、宣汉县)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为957.01万元,市级配套24.71万元,合计安排981.72万元。 |
项目资金安排 |
一、下达市本级科技扶贫资金150万元; 二、下达通川区文化惠民扶贫专项资金100万元、科技扶贫资金30万元、中职和本专科建档立卡学生特别资助资金54.32万元,合计184.32万元; 三、下达达川区文化惠民扶贫专项资金100万元、科技扶贫资金30万元、中职和本专科建档立卡学生特别资助资金157.55万元、文化院坝建设资金148万元、贫困村文化室建设资金155万元、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专项3万元、合计593.55万元; 四、下达经开区中职和本专科建档立卡学生特别资助资金3.85万元、贫困村文化室建设资金30万元、合计33.85万元; 五、下达万源市、宣汉县宣传文化事业专项补助资金各10万元。 |
规定及 要 求 |
一、资金使用方向 各地应按照中央和省扶贫开发政策要求,结合脱贫攻坚规划和当地扶贫开发工作实际情况,紧密围绕促进减贫目标,因地制宜确定具体实施项目。 二、项目安排原则 按照责任、权力、资金、任务“四到县”的总体要求,由县(市、区)根据脱贫攻坚规划和民生工程任务,结合年度减贫任务和增收目标,以改善贫困村、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和增收脱贫为重点,自主确定项目。 |
公告 单位 |
达州市财政局 达州市委宣传部 达州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达州市教育局 达州市科学技术与知识产权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