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市公办案〔2022〕36号
达州市公安局
关于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255号提案
办理情况(A)的函
胡拾秋委员:
您在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养犬管理的提案》(第255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犬只登记管理情况
市公安局高度重视限养区犬只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达州市中心城区犬类限养区犬只管理的通告》要求,对限养区实行犬只强制免疫和养犬许可证制度,未经免疫和公安机关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养犬。对于未免疫犬、无主犬、散养犬、病犬和违法饲养的大型犬、烈性犬,由公安机关会同动物防疫、卫生计生等单位按照《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狠抓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
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卫计部门、城管部门根据自身职能职责,深入开展宣传引导工作,增强了限养区养犬户依法办证、文明养犬的意识。一是公安机关利用网上警务室、短信、“双微”公众号等平台深入宣传犬只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导犬主主动配合社区民警做好犬类登记管理及预防接种工作,营造良好的文明养犬氛围。二是市卫健委、市疾控中心、市农业农村局和市狂防办等部门通过新闻媒体、编发小册子、开展广场宣传、开办专栏和运用展板、横幅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防治狂犬病的知识,呼吁全社会提高防范意识,动员群众自觉参与预防和控制狂犬病的工作。三是城管部门通过爱国卫生宣传月、世界环境日等活动,在城市广场、游园等公众聚集场所设点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引导养犬人树立公德意识,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四是各级公安机关组织警力深入社区、广场,张贴各类通告1200余份,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600余份,横幅80余条,大力宣传《关于加强达州市中心城区犬类限养区犬只管理的通告》,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到党委政府对文明养犬的要求举措,发动全民参与养犬管理,全面营造浓厚管理氛围。
三、严格依法行政,净化社会环境
各级、各部门严格履职尽责,确保限养区犬只管理工作取得切实成效。一是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国家对动物产地检疫的相关规定,经省动物卫生监督所验收确定,指定了达州城区内3家宠物医院为动物检疫实验室,负责为犬、猫在外调和交易等活动中提供犬瘟热、犬细小病毒、狂犬病、猫瘟的抗体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有效防止染疫或带毒犬、猫流通。二是市卫健委进一步建立完善了市、县、乡、村四级狂犬病防治网络和常规性监测系统,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和流行规律,评价预报和处置效果。同时,加大对公共卫生专业人员的培训,特别是基层防疫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组织管理工作,使被犬、猫等动物咬伤抓伤的群众能得到及时规范的疫苗接种和正确的伤口处理,切实降低狂犬病发病率,保障群众身份健康和生命安全。并与各地签订了目标责任书,细化了目标任务,强化了防制措施,实行了严格的目标考核,有效地遏制了狂犬病疫情发生,截止目前,全市犬只免疫率达97.63%;犬伤规范处置率100%,暂未发现因狂犬病死亡病例,防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三是公安机关紧密结合实际,一方面严把养犬办证、审验关口,依法限养,严格按照《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四川省犬类限养区犬只管理规定》、《关于加强达州市中心城区犬类限养区犬只管理的通告》、新版《动物防疫法》等条例规定要求,对不符合办证条件的大型犬、烈性犬一律不予办证,不得饲养;另一方面将限养区犬只管理工作纳入了日常治安管理工作,组织民警加大巡逻,对于大型犬、无证犬、无绳遛犬等违法养犬行为进行重点查处;对群众举报的违规养犬线索,认真登记、及时受理、迅速核查落实。
四、下步工作
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达州市主城区犬只管理的严峻形势,争取党委、政府的专项支持,争取建立流浪犬只、流浪猫收容场所,积极引入社会爱心组织参与到流浪犬、流浪猫的保护。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主城区犬只管理办法,对无主、弃养、没收的健康犬只,允许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进行领养。三是强化内外联系,一方面加强与卫健、动物畜牧站、农业农村、城管等部门的联动,对犬只违养整治、登记检验、疫苗注射、收容救助等每一个工作环节有效落实,进一步提升犬只管理效能;另一方面加强与民间动物保护协会的联系,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到犬只管理的每一个环节中来。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公安局
2022年8月23日
(联系人:治安支队 涂亮 2115153 15883720243)
抄送: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