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内 容 |
公告事项 |
2019年3月11日,省财政下达我市2019年(市本级、通川区、达川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第一批)250万元。 |
项目资金安排 |
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第一批)具体下达情况: 1.下达市级科技企业120万元; 2.下达市级单位30万元; 3.下达通川区50万元; 4.下达达川区50万元。 |
规定及 要 求 |
一、资金使用方向 各地应按照中央和省扶贫开发政策要求,结合脱贫攻坚规划和当地扶贫开发工作实际情况,紧密围绕促进减贫目标,因地制宜确定具体实施项目。 二、项目安排原则 按照责任、权力、资金、任务“四到县”的总体要求,由县(市、区)根据脱贫攻坚规划和民生工程任务,结合年度减贫任务和增收目标,以改善贫困村、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和增收脱贫为重点,自主确定项目。 |
公告 单位 |
达州市财政局、达州市科学技术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