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成都市及7个区域中心城市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57号)要求,确保省政府下放事项全面承接落实到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细致做好衔接落实工作
市级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省级下放行政职权事项承接落实工作,明确专人负责落实,主动向上沟通衔接,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相关工作。权责清单主管单位要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服务,统筹推进省级下放行政职权事项承接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承接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按照权限和程序调整权责清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等,做好相关行政职权事项交接,按规定推动有关事项公开工作。
二、依法规范实施行政职权事项
各承接单位要积极参加省政府有关部门举办的各项培训,主动接受业务指导,完善落实审批监管衔接机制,严格按照相关工作标准、工作要求实施行政职权事项,加强业务学习研究和培训,积极改善工作条件,确保接得住、用得好,更好服务企业和群众,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从严从实加强运行监督管理
各承接单位要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等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方式,不断提高监管效能,并结合工作实际对承接的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落实情况开展自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附件:调整由达州市实施的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目录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28日
调整由达州市实施的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目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