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务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和示范企业申报的通知》(川商市建〔2023〕36号)要求,为了更好地完成项目申报工作,我局根据需要拟邀请第三方机构编制《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和示范企业申报书》,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供应商,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与该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编制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和示范企业申报书,预算金额不超过8万元。
(二)项目要求:按照(川商市建〔2023〕36号)文件要求,编制《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和《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两份申报资料。要求申报资料要件完整,项目方案基础成效总结到位、发展思路清晰、发展目标明确、实施举措有力,附件材料支撑到位。
(三)本次采购以满足所有采购要求为前提,只选取1家报价最低者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二、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其经营范围应包括咨询服务等内容。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单位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提交材料清单
(一)独立法人相应资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二)报价表;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加盖鲜章),如法定代表人未到现场,应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亲笔签字),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
四、商务要求
1. 履约时间:应于2023年10月17日前完成编制工作。
2. 本次约定的特别付款方式:合同中约定。
3. 项目实施时间为签订合同次日起,具体完成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4. 满足询价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否则终止本次询价。
五、报价截止时间:凡愿意参与询价的供应商,应于2023年10月12日17:00前将报价文件资料递至达州市商务局。
六、资料提交地址:达州市商务局409办公室(达州市达川区南滨路2段309号)。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程安平,联系电话:0818—2679578。
达州市商务局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