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市发改价格〔2021〕42号
达州技师学院:
你单位《关于调整学生住宿费标准的请示》(达技师学院〔2021〕54号)收悉。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1〕237号)规定,通过价格调查、成本监审、价审会集体审议,现将你单位住宿费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
住宿费:390元/生.学期。
二、收费管理
学校应严格执行核定的收费标准,做好收费公示,并使用财政专用票据。
三、执行时间
本批复从2021年秋季新招学生中开始执行,原在校学生仍执行原收费标准。
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