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落地落实,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达州市开展第三轮第二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10月11日,督察进驻动员汇报会在达州市召开,督察组组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家德就做好督察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生态环境厅环保总监刘华太就相关具体要求作了说明,达州市委书记邵革军作了工作情况汇报和进驻动员,达州市委副书记、市长严卫东主持会议。
督察组成员来自经济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省林草局等部门。此次督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调阅资料、受理举报、下沉督察、现场核查、走访问询、调研座谈、案件交办、约见约谈、媒体曝光等形式开展。
督察结束后,将形成督察报告,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后,正式向达州市反馈。督察发现的有关问题将实行分类处理,对容易解决的,督促立行立改;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案件交办、约见约谈等方式,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对督察发现的重要生态环境问题及其失职失责情况,将按照有关权限、程序和要求移交省纪委监委机关、省委组织部。对督察发现需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将移送达州市政府或省直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索赔追偿;需要提起公益诉讼的,移送检察机关等有权机关依法处理。对督察发现涉嫌犯罪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移送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根据工作安排,督察组于2023年10月11日至10月23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818-2828221,专门邮政信箱:达州市A015号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09:00—12:00、14:30—18:00。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督察组职责,督察组主要受理达州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方处理。如发现督察组工作人员存在违纪违法问题,请拨打督察工作作风监督电话:028-80589036。
会议结束后,朱家德一行还前往达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调研督导了达州市主城区污水收集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