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评选表彰四川省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的通知》(川教函〔2023〕248号)精神,市教育局联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成市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开展推荐评选工作。经民主择优推荐、征求意见,县级教育部门审核,市教育局党委会研究审定,并报经省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审查反馈意见,拟推荐申雯等8人为“四川省优秀教师”、王军等2人为“四川省优秀教育工作者”、达州市第一中学校等5个集体为“四川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对象。现将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
一、四川省优秀教师(8人)
申雯(达州市第一中学校)、冯正东(达州市通川区第一小学校)、潘光东(四川省达州中学)、黄轩(四川省宣汉中学)、李常安(四川省大竹中学)、夏厚刚(四川省开江中学)、唐宗书(四川省开江县职业中学)、吴岚(四川省粮食经济学校)
二、四川省优秀教育工作者(2人)
王军(达州市教育局)、胡勇(四川省渠县职业中专学校)
三、四川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5个)
达州市第一中学校、宣汉县教育局、大竹县观音中学、万源市第一小学、大竹县职业中学
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2日—8月4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若对拟推荐人选有异议者,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具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电话:0818-3090974(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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