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管理,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和市市场监管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专项整治。
整治内容:
(一)未取得资质认定的机动车维修、再生资源回收(废品回收)主体或其他主体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
(二)回收拆解企业不再符合资质认定条件,被注销资质后继续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
(三)回收拆解企业未在资质认定场地拆解报废机动车;
(四)回收拆解企业涂改、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五)回收拆解企业违规开具或发放《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未按照规定对已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的报废机动车进行拆解;
(六)回收拆解企业电子监控系统未实现生产经营全覆盖,录像保存时间不足1年;
(七)回收拆解企业回收的报废大型客、货车等营运车辆和校车未在公安机关监督下解体;
(八)回收拆解企业未按规定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机动车注销登记;
(九)回收拆解企业未如实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应用服务”系统和“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系统录入相应机动车、“五大总成”和动力蓄电池有关信息、照片,未按要求出售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及其他零部件;
(十)买卖或者伪造、变造《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或《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十一)利用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部件拼装机动车、交易拼装的机动车和报废机动车非法整车交易;
(十二)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十三)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和利用“五大总成”和配件拼装机动车;
(十四)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造成环境污染;
(十五)回收拆解企业未落实安全生产要求;
(十六)违反相关法律规范的其他情形。
整治时间:
2023年7月1日至9月25日
问题线索收集及受理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通过以下方式投诉反映:
达州市商务局(市场建设科)
电话服务热线:0818—2679578
来信来函地址:达州市达川区南滨路二段309号,邮编:635000
反映问题邮箱:dzsswjsjk@163.com
有关注意事项:
(一)提倡实名投诉举报,受理单位将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的线索信息严格保密。
(二)反映的问题线索应当真实准确、内容具体,属于本次专项整治受理举报投诉的范围。
(三)收集的问题线索,按照属地管理、归口负责原则处理。
(四)信函、电话、电子邮箱受理截止日期:2023年9月25日。
达州市商务局
2023年6月30日